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367名法官而言,2017年7月3日注定是一个值得被铭记的日子。虽然他们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平均法律工作经历已长达22年,然而,今天却让他们感觉像第一天踏上法官岗位一样激动。
“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367个响亮的声音,汇成铿锵的誓言,367只高举的拳头,坚定地承载起对公平和正义的期盼。这场隆重的宣誓活动,意味着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入额工作顺利完成,为全国法院法官员额制改革添上最浓墨重彩的一笔,也标志着中国最高审判机关的司法责任制等综合改革“扬帆远航”。
对这367名法官,你是不是跟小编一样好奇:究竟什么样的法官有资格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员额法官队伍?小编为你独家揭秘。
首批员额法官都是什么人?
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介绍,在首批员额法官选任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严格执行中央批准的改革方案,从严控制员额比例,从严设置法官岗位,从严执行入额标准程序,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平衡照顾。
“来自一线办案部门”、“审判员或具有8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的助理审判员”是入额法官的基本门槛。本次入额法官的平均年龄47岁,平均法律工作经历22年,其中博士学历119人,占32.43%,硕士学历205人,占55.86%,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均承办过疑难复杂案件或曾参与起草重要司法解释,具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
30%以内的比例是怎样确定的?
据《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法官入额工作方案》规定,按照中央关于法官员额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以内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法官员额比例控制在30%以内,数量不超过400名。
这是在梳理全院现有人员情况、各审判部门工作量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分析研判,以案定额,科学测算出来的。同时,考虑到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招录年轻人较多的实际,预留约9%的员额比例,让未入额法官、符合法官职务任职资格的同志看到下一步入额的希望,稳定审判队伍的后续力量,也为今后从下级法院遴选法官以及从法学专家、律师中公开选拔法官预留出空间。
5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征求对院机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
员额法官是怎样选出的?
说到这个问题,就不得不提到一个“神秘组织”——法官遴选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是为员额法官队伍把好“入口关”而设立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由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代表、社会代表、专家代表、法官检察官代表组成,他们从专业角度对入额人选进行审核评议。
坚持从严把关,确保遴选不走过场。对廉政审查不过关、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实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近三年工作绩效偏低的不予入额。在民主测评、笔试、专业评审及业绩考核等量化评分环节设置了硬杠杠,确保入额遴选的各个程序均起到把关作用。
6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入额考试,135名助理审判员参加。
6月22日,召开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作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法官入额人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法官入额工作方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差额审议,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以下367名同志为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法官入额人选(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广宇、丁成飞、丁俊峰、丁晓明、于明、于同志、万挺、万永海、万会峰、马岩、马东旭、马永欣、马成波、马秀荣、王丹、王闯、王珅、王涛(民二庭)、王鲁、王云飞、王云香、王友祥、王东敏、王旭光、王军强、王连祥、王宏印、王尚明、王秋玲、王艳芳、王振宇、王晓东、王晓滨、王海峰、王展飞、王培中、王淑梅、王朝辉、王锋永、王富博、王婷婷、王锦亚、王碧芳、王毓莹、王慧君、牛克乾、毛立华、毛宜全、仇晓敏、方芳、方文军、方金刚、尹颖舜、孔祥华、甘雯、艾尼瓦尔、左玉慧、卢路生、叶邵生、叶晓颖、史正文、冉容、付少军、付双全、白继明、白雅丽、仝蕾、包剑平、冯姗、冯小光、冯文生、宁晟、司伟、司明灯、司艳丽、邢海莹、曲晶晶、吕梅青、朱理、朱燕、朱伟德、朱宏伟、朱和庆、任能能、任雪峰、华伟、向国慧、刘涛、刘敏、刘小飞、刘少阳、刘为波、刘艾涛、刘竹梅、刘合华、刘红章、刘妙香、刘京川、刘贵祥、刘雪梅、刘崇理、刘银春、刘琳琳、刘雅玲、刘慧卓、齐素、闫燕、闫宏波、关丽、江必新、江显和、安翱、许永俊、孙江、孙延平、孙华璞、孙晓光、孙祥壮、纪力、苏戈、杜军、杜万华、杜国强、杜柏海、杜晓鹏、杜微科、李伟(民二庭)、李彤、李波、李春、李俊、李剑、李勇(刑一庭)、李健、李涛、李嵘、李广宇、李广海、李卫星、李少平、李占梅、李加玺、李延忱、李志强、李纬华、李明义、李绍华、李相波、李剑弢、李桂顺、李晓云、李晓光、李盛烨、李惠清、李智明、李静然、李睿懿、李德申、杨军、杨卓、杨春、杨占富、杨立初、杨立新、杨永清、杨弘磊、杨兴业、杨志华、杨国香、杨科雄、杨辉辉、肖凤、肖峰、肖宝英、吴蓉、吴少军、吴毛旦、吴晓芳、吴景丽、邱鹏、何抒、何君、何波、何东宁、何东青、何春燕、佟姝、余淼、余晓汉、邹雷、汪军、汪斌、汪雷、汪国献、汪鸿滨、沈亮、沈红雨、沈德咏、宋莹、宋春雨、宋晓明、宋楚潇、张元、张华、张纯、张杰、张明(六巡)、张剑、张眉、张艳、张卫兵、张代恩、张志弘、张志刚、张述元、张昊权、张建英、张勇健、张爱珍、张能宝、张雪楳、张淑芳、张颖新、陆世慈、陆建红、陆效龙、阿依古丽、陈佳、陈攀、陈宏宇、陈学勇、陈鸿翔、陈鹏展、邵长茂、武建华、苗有水、范冬明、林广海、林玉环、林红英、欧阳南平、尚晓阳、罗勋、罗敏(刑三庭)、罗霞、罗国良、罗智勇、周川、周刚、周庆、周军、周峰、周翔、周强、周小霖、周伦军、周其濛、郑鹏、郑学林、郎贵梅、孟伟、孟祥、孟凡平、赵剑、赵卫东、赵俊甫、赵晋山、赵晋江、郝立珠、胡方、胡云腾、南英、侯宏林、逄锦温、姜伟、姜伟(审监庭)、姜永义、姜启波、洪清沪、宫邦友、祝二军、姚爱华、贺禔、贺小荣、骆电、秦元明、敖卫春、袁晓磊、耿宝建、聂振华、贾力、贾伟、贾劲松、贾清林、夏君丽、夏建勇、夏道虎、党进、党建军、晏景、钱小红、徐静(刑五庭)、奚向阳、翁彤彦、高雨、高珂、高洪江、高晓力、高燕竹、郭利然、郭忠红、郭修江、郭载宇、郭清国、席建华、陶凯元、黄年、黄嵩、黄西武、黄金龙、梅芳、曹刚、龚斌、常朝晖、崔晓林、崔祥莲、麻锦亮、鹿素勋、章晓瑜、阎巍、梁清、梁凤云、续文钢、绳万勋、彭锐、葛洪涛、董华、董蓓、董世宏、董保军、董朝阳、韩维中、程捷、程永生、程新文、储荣魁、舒明生、曾宏、曾琳、曾广东、曾宏伟、曾朝晖、谢爱梅、虞政平、蔚强、裴显鼎、管应时、翟超、熊劲松、熊俊勇、滕伟、潘杰、潘勇锋、薛贵忠、戴长林、魏文超、魏海欢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