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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重庆长寿:打造反腐倡廉的“治未病馆”

发布于:2017-3-8 10:48:00  浏览:1006次
近日,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发布仪式公布了10个被命名检察院的名单。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检察长梁经顺就该院检察院文化队伍建设、服务经济服务群众等方面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检察长 梁经顺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检察长梁经顺做客正义网,就长寿区检察院文化队伍建设、服务经济服务群众等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成效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梁检,您好!
  梁经顺: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和各位网友在线交流,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大家更了解基层检察院,更了解长寿区检察院的工作。
  主持人:梁检,长寿区检察院作为西南地区唯一入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院,您对此有什么体会?
  梁经顺:我觉得成功是一场艰苦卓绝的等待,坚定的方向,优秀的团队,强有力的支持,以及展现自我的机会,这些要素都缺一不可。所以,长寿区检察院能获此殊荣,我要感谢最高检长久以来的正确决策引领;感谢重庆市院以及长寿区委,多年来坚定不移的支持;感谢本次活动的主办方和联办方以及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广大群众;也要感谢全院100多名勠力同心、砥砺前行的干警。是所有的这些因素,才促成今天的长寿区检察院。
  主持人:那么,在这样一个历史与当代碰撞、机遇与挑战并存、传统与创新与共的新时期,贵院在为群众服务的过程中,有什么好的做法或者感悟,能与大家分享呢?
  梁经顺:我们始终牢记检察权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确实,新的历史时期,检察权如何正确运行,如何更好地服务群众,是永恒的话题。2010年10月,最高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我认为这个指导意见是引导各级检察院如何立足检察职能,更好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根据这个文件精神,我们长寿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二十条意见》。
  主持人:在了解贵院工作的时候,这个文件的出台也十分吸引我,那么请您给我们介绍下,这个文件主要有哪些特色和亮点?
  梁经顺:这个《二十条意见》,是在立足检察职能的基础上,找准检察机关与群众密切联系的切入点,分别从作风建设、正确履职、畅通渠道、机制创新、强化举措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二十条意见,不仅有明确的目标,更有具体的举措,特别是对各部门在服务群众过程应履行的职责进行了细化,使相关部门能够对照标准,提升执行力,将《二十条意见》落到实处。可以说,这个意见既是我们对过去几年服务群众工作的一次总结,更明确了未来努力的方向。
  主持人:那您能结合这几年的工作实际和成效,谈谈贵院是怎样把这《二十条意见》落到实处的吗?
  梁经顺:好的。《二十条意见》的第一部分,就从正风肃纪,抓好队伍的方面提出了四条意见。我们认为,人是最大的生产力,也是最活跃的生产力。人的问题解决了,工作的基础就坚实了。这几年来,我们一直把带好队伍,提升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凝聚力,作为工作重点。那么解决人的问题,我觉得主要是十二个字,即“选好人、育好人、用好人、管好人”。
  “选好人”就是我们以按需引才为原则,以宽容开放为姿态,吸纳来自五湖四海的优秀人才,2012年以来,我们院面向全国商调、遴选、公开招录,共引进浙江、安徽、湖南、河南、四川等地区优秀人才46人,占到了全院干警的近50%,其中11人曾获省部级以上表彰。这些工作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干警,很快成长为我院的中坚力量,队伍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第二步就是“育好人”,时代是发展的,司法体制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这一切都决定了我们的检察干警也要与时俱进,随时学习新理念、新知识。为此我们高度重视干警的培养,这几年来,定期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支持17名干警攻读在职法律硕士和博士学位,邀请多位知名专家教授来院授课。通过不懈努力,有10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十佳检察官,12人入选全国、全市检察人才库,1人获得“中国好人”称号,队伍素质得到较大提升。
  三是“用好人”,简单的说就是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去。《孙子·谋攻》里说“上下同欲者胜”,我非常赞同,而且我觉得在新时代要多角度认识何谓上下同欲,我理解所谓同欲,不仅应体现在全体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目标一致上,也应当体现在上下共同利益的统一性上,也就是实现自我价值和集体利益应当具有共通性。所以,我们针对每个干警的不同职业预期,为他们“量身定制”干事创业的平台,找准了干警的所思所想,就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四就是“管好人”,我们提倡“唯才是举”,更强调“德才兼备”,坚定的政治信念、严谨的工作作风、自律的道德品质都缺一不可。对此,我们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先后被长寿区委确定为“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教育示范点;成立检务督察委员会、制定出台《纪律作风“十严禁”》等规范性文件,实行违纪违规“零容忍”。
  主持人:“选好人、育好人、用好人、管好人”这十二字真经,确实让我感受到长寿区院在建设队伍过程中的用心用情,那请您介绍下,在激发干警创作热情的过程中,长寿区院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么?
  梁经顺:说到激发干警的创作热情,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确立愿景;二是文化激励;三是落实保障。愿景也就是目标,美国心理学家洛克提出了“目标设定理论”,他认为目标本身具有激励作用,特别是那些有挑战性的目标,更是激励的来源,困难的目标被接受时,会比容易的目标获得更佳的绩效。
  根据这个观点,我们长寿区检察院在2012年,高起点设定全院奋斗目标,提出“廉洁从检树形象,坚定信念争一流,五年内达到全国一流检察院水平”的总体努力方向,并要通过不懈努力,建成“队伍素质精良、检察业绩优异、党委政府满意、群众广泛认可”的优秀基层检察机关。
  事实上,对各方面基础都较为薄弱的长寿区检察院来说,这个目标并不是唾手可得的,但经过这几年的共同努力,大家从开始的犹疑到逐渐的坚定,到现在的奋勇直前,这个目标我们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二是文化激励。文化是一种精神力量,先进向上的文化能产生巨大的推动力,从而转化为强大的生产力。这也是我们这几年十分注重检察文化打造的原因。
  这里我们主要做了三件事,一件是自创院歌。我们借用以大家耳熟能详的《南泥湾》曲调为基础,集全院之智,自行填词,创作了《长寿检察之歌》,分“区情、院况、人文”三个层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延安精神”与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清廉”的核心价值观相融合,以通俗易懂、简单易学的方式,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这种“借船出海”的形式,得到了重庆市政协主席徐敬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学普的高度评价。
  第二件是激发热情。我们历经三年,建设完成“检察简史展览馆”,通过对检察事业的梳理和光辉业绩的回顾,激发干警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
  这个展览馆在2014年9月19日正式对外开放,已接待来自全国各省市的参观者10000余名,被重庆市科委、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科协、市社科联命名为“重庆市科普基地”,被重庆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命名为“重庆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去年12月,曹建明检察长来院视察时指出,“长寿区院这个展览馆做得非常好!基层院做这个,在全国都是独一无二的。”
  第三件是强化教育。我们以办理的真实案件为原型,自编自导自演廉政微电影《等待》,通过让干警亲身参与体验,演身边事的方式,达到警示教育干警的目的。这部微电影在重庆市纪委、市广电集团(总台)联合开展的廉政公益微视频(电影)创作评选活动中获作品类一等奖,在司法部等单位组织的第十届全国法制漫画动画征集活动中获微电影类优秀奖。
  主持人:在解决了队伍建设问题后,在具体的检察工作中,你们又是从哪些方面,不断强化为民服务的举措呢?
  梁经顺:有了一支素质优良的检察队伍,就为我们服务群众奠定了人才基础。第二项重点工作就是,着力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下功夫。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有着殷切期盼,而我们每个检察干警都是司法这最后一道防线的捍卫者。不断强化自身规范化建设,是我们取信于民的先决条件。为此,我们抓了两件事。
  一是规范司法场所,打造“透明的箱子”。我们通过科学规划“两房”建设,建成高清同步录音录像、可全程远程监控的标准化办案区及侦查指挥中心,设立规范的群众接待大厅,大厅内设有调解室、远程接访室、心理疏导室等,建立规范的案件管理中心,在中心设立专门的律师阅卷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并提供电子案卷光盘刻录,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二是规范司法行为,筑牢“权力的笼子”。我们严格执行最高检和市院关于规范司法的各项规章制度,突出对案件受理移送、疑难案件集体讨论、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案件办理等重点环节的“留痕化”管理,并在全市首创检委会议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有效提升决策的严肃性、权威性;首创检察机关派员现场监督公安机关执行职务犯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有效规范了侦查行为。几年来,已有近1000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后来院视察调研,对规范化建设均给予充分肯定。
  主持人:司法规范化建设确实是司法机关的生命力所在,更是群众热切期待的。那长寿区检察院这几年,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特别是保护民生民利方面又有什么好的做法呢?
  梁经顺:为辖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而发展不仅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更需要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我们把这项工作作为这几年的首要任务来抓。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特别是紧盯国土、民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业“一把手”案件,并注重“抓系统、系统抓”。
  近五年来,我们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08件137人,其中大案106件136人,要案25件2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突出查办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职务犯罪,依法办理了原国土局长、民政局长等17名在长寿乃至重庆具有较大影响的 “一把手”犯罪案件。
  如2012年,我们立案查办了包括原长寿区第三人民医院院长、长寿区妇幼保健院院长等在内的全区医疗卫生领域行受贿案件8件8人。2013年,立案查办了原重庆建工集团相关人员共同受贿1000余万元以及长寿区相关平台公司负责人受贿、滥用职权等系列案件9件11人,主要涉案人员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4年,立案查办了包括原长寿区国土局局长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内的涉及土地整理、国有土地出让、商品房开发等环节的行受贿案件共计10件13人。2015年,又先后查办了发生在街镇的系列公职人员受贿、贪污案5件5人。还突破查办了涉及福利企业退税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1件13人,该系列案件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达4000余万元。
  2016年,我们立案查办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窝案、串案5件5人;征地拆迁建设领域受贿、滥用职权职务犯罪窝案、串案9件9人;荒山造林项目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窝案、串案4件5人。在这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业,我们重拳出击,反腐倡廉,不仅推动了“好的干部队伍”建设,也赢得了群众信任。
  主持人:确实行业性的腐败严重损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那么在做好治标的同时,你们有什么更好的治本的方法吗?
  梁经顺:惩防并举一直是我们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工作准则。因此,我们在强化打击力度的同时,也不断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并根据我们的辖区特点和工作实际,逐步形成了以“党校、警示教育基地、基层中心检察室”三大平台为载体的大预防工作格局。
  主持人:请您介绍一下这三大平台的不同作用和工作成效。
  梁经顺:党校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专门机构,是抓好职务犯罪源头治理的主阵地,2011年,长寿区院与长寿区委党校联合建立《关于在党校干部培训中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根据不同班次的特点,量身定制预防职务犯罪培训计划,有效提升机关干部守法意识。五年来,我们在党校主体班开设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16次,受教育处级干部1800余人次。
  长寿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是全国首个将反腐工作和VR技术相结合的“深度体验式”警示教育基地,也是长寿区有一个开展集中预防教育的专门场所。2016年5月投入试运行,同年10月26日正式对外开放。和其他警示教育基地不同,这个教育基地以个人成长历程为主线,将体验式警示教育贯穿始终,引导参观者共同体验“成长、嬗变、忏悔、感悟”的心路历程,充分激发参观者的共鸣,基地共分8个篇章,分别是序厅、学之路、公之情、心之惑、身之狱、梦之境、悔之省、结束语,我们通过《清澈之眼》、《希冀之眼》、《苍穹之眼》三部由我院自主拍摄的微电影为主线,让参观者分别站在“亲历者”和“旁观者”的不同视角,亲历虚拟主人公的人生,将以往“看别人人生、听别人故事”的灌输式教育转变为“照亮自己、把脉自己、警醒自己”的体验式教育。
  我们还总结梳理出诱发职务犯罪具有规律性、常见性的十大内部因素和十大外部因素,为每个参观者提供了“对照”的反面样本,并借助虚拟场景、多屏拼接、高分子成像、雾屏展示、多媒体互动等高科技陈展手段,使每个参观者在思想的碰撞过程中受到教育。
  这个基地自投入试运行以来,已经有近600余万名群众,通过VR虚拟场馆体验、实地参观、网上视频点播等方式,接受了警示教育,多家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也给予了高度关注,基地被重庆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命名为“重庆市干部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曹建明检察长来院视察时指出,“这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在全国检察机关也是绝无仅有的!”
  基层中心检察室,也是我们深入开展基层反腐的主阵地。通过设立基层检察室,一是抓好重点预防。在关键时间节点,通过预防关口前移,确保全区中心工作顺利推进。在近两次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三个检察室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开展现场监督、全覆盖式宣讲教育和提供法律咨询,并对全区的候选人进行了行贿犯罪和刑事档案核查,对发现的有犯罪前科、曾被微罪不诉的候选人,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二是抓好常态预防。借助检察室贴近基层的优势,通过“定点+巡防”、组织辖区群众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途径,将职务犯罪预防的基本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宣传。
  三是抓好重点预防。2015年起,我们探索建立辖区基础信息库,逐步形成包括5个大库27个子库在内的“信息超市”,已收集涉农惠农资金、工商企业、两所一庭监督等信息630余万条。通过大数据分析,共挖掘职务犯罪线索56条,移送立案6人,开辟了自侦案件线索来源的新渠道。
  主持人:您说的“三大平台”确实令人印象深刻,长寿检察院这几年通过带好队伍,提升规范化水平,服务辖区大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成绩,那在服务最基层群众方面,你们又有什么创新?
  梁经顺:这些年来,我们始终将“打通为群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作为我们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服务最基层群众的主要目标。2012年10月,我们按照最高检、市院和区委的部署,按照“距离城区较远、社情较为复杂、功能辐射较强”的原则,分别在长寿湖镇、经开区、葛兰镇成立3个基层检察室,下设15个检务联络室,构建了“点面结合、功能全覆盖”的基层检察工作网络。
  通过四年多的努力,检察室逐步走上了科学规范的运行轨道,真正扮演好了在基层一线广泛收集执法信息的“侦查兵”、在基层依法正确履职的“助推器”、在基层宣传贯彻政策法律的“播种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宣传队”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减震器”五大角色;以及服务大局的“窗口”作用、联系基层群众的“纽带”作用、接受社会监督的“桥梁”作用、延伸法律监督的“触角”作用、培养锻炼干部的“基地”作用等五大作用。
  主持人:我们都知道,基层检察室相对比较艰苦,要面对的矛盾纠纷也更多,你们是怎样让基层检察室真正成为方便群众的检察机关的窗口的?
  梁经顺:没错,一开始我们的干警也有所顾虑,不仅是工作和生活上的不便,更多的是认为,在基层工作有种“脱离大部队”感觉,为让干警留得住人、沉得下心、干得好事,我们做好三件事。
  一是保障到位。我们想方设法解决检察室办公用房,保证三个检察室实现“办公、接待、生活”的功能分区;配备“老中青”相结合的检察业务骨干、文职人员、驾驶员及后勤人员,装备巡回检察车辆,确保了24小时轮班值守,方便联系服务群众。
  二是完善机制。我们根据最高检确定的“6+1”和市院确定的“7+1”职责,确立了“立足本职、服务为主、办案为辅”的功能定位,制定了《基层检察室与各部门衔接机制》、《派驻基层中心检察室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等规章制度,明确了检察室的业务范围以及工作程序,并实行日常工作的“台账化管理”,确保检察室工作有据可查。
  三是科学考核。自2012年起,出台《派驻基层中心检察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不仅将检察室协助办案、收集线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等方面的工作纳入考核,还将辖区党委政府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检察室工作的重要指标,通过年底“背靠背”式的满意度测评确定分值。
  主持人:那通过这几年的运行,基层检察室在哪些方面发挥了优势?
  梁经顺:基层检察室由于更贴近群众,更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因此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协助办理案件、广泛收集执法线索、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延伸检察工作内涵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四年多来,三个检察室依法监督“两所一庭”,通过定期查阅接报警记录,提出口头或书面纠正23次;与基层法庭定期开展信息交流,挖掘支持起诉、申诉案件线索122件;建立“一人一档”社区矫正监督档案,发现脱漏管等违法线索129条,协助收监13人。
  2013年8月,长寿湖中心检察室发现辖区一名被外地法院判处缓刑的矫正人员刘某长期未报到,通过细致入微的走访,及时纠正了一起由犯罪分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接受审判的案件,为真正的“刘某”在高考前及时消除了莫须有的罪名。
  检察室的作用还体现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上,我们探索建立了“多方联动化解矛盾机制”,通过和辖区司法所、派出所、派出法庭、综治办等部门的协作,共同处置辖区重大矛盾纠纷136件。
  2013年7月,长寿湖检察室辖区发生一起因戏水施救不力而导致的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在刑事案件处置过程中,死者家属到景区管委会和镇政府集访,要求快速处理民事赔偿。长寿湖中心检察室迅速启动“多方联动化解矛盾机制”,联合相关部门,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迅速消除了群体性事件隐患。
  检察室的优势还体现在畅通群众诉求和开展基层法治宣传上,我们改变以往“坐堂办案”的模式,通过“定点+巡回”,先后受理群众诉求1520件次,走访群众6000余次。并组织辖区群众旁听庭审68次6500余人,开展法治宣传268场次、专题讲座56次,提供法律咨询3.6万人次。比如新市街道村民陈婆婆,因4个子女赡养意见分歧,长期无人照顾,葛兰中心检察室掌握情况后,支持陈婆婆提起赡养诉讼,并加入“要求定期回家探望”的诉求,解决了老人老有所养的问题,成为重庆首例“常回家看看”典型案例。
  主持人:从梁检的介绍中我们不难看出,基层检察院在服务群众的道路上,确实大有可为,通过近年来的努力,长寿检察院硕果累累,获得了群众的肯定和赞誉,我想此次能获得“群众最满意基层检察院”的荣誉,是与长寿区检察院的不懈付出密切相关的,希望我们能继续努力,在为群众服务的道路上,继续前行!
  梁经顺:非常感谢主持人的肯定和鼓励,长寿区检察院一定会倍加珍惜这项荣誉,并将之作为我们为群众服务的新起点,积极向其他优秀检察院学习,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为群众的幸福安宁,贡献出我们的绵薄之力!
  主持人:非常感谢梁检。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收看,再见!(来源:正义网)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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