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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清明祭扫三大问题须厘清

发布于:2017-3-31 9:01:00  浏览:1140次
近年来,相较于传统祭拜方式,微信直播“代扫”、“代客扫墓”、网络祭拜等清明节祭扫形式悄然兴起。与此同时,这些新兴祭扫方式是否有悖于传统习俗的争议依然存在,其中所涉及的随意定价、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也引发关注。
  围绕祭扫新方式带来的新问题,《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是否不符传统习俗
  缘起于农耕社会的清明祭扫习俗,在人口流动规模持续增大的今天遇到了挑战。对于异地就业且离家遥远的人来说,在清明假期回乡扫墓,3天时间显然比较紧张。在此背景下,“代客扫墓”、网上祭拜等形式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这类人群的祭扫需求。
  然而,对于这些祭扫新形式,社会上的质疑声音从未停歇,认为此举背离了传统习俗的内涵。对此,专家也有不同看法。
  “关于网络祭祀,不可否认这是历史发展到网络时代的必然。究其原因,一来是传统祭祀方式受时空限制,与当今社会庞大的人口流动数量构成了明显的矛盾。清明节期间回乡祭祖越来越成为不少年轻人的奢望之事,而新的网络祭奠方式打破了传统祭祀的时空界限,可以随时随地满足人们追思逝者的心愿。二是网络祭奠方式也与当下时代追求环保的理念相一致。传统祭祀方式既存在环境污染的隐患,也浪费了大量社会资源。所以,从这两个方面来讲,网络祭祀的方式是值得提倡的。”西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马成鸣说。
  马成鸣认为,传统民俗是华夏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都面临着网络快餐文化的冲击。如何在适应时代发展的同时,更好地保留、保护和传承珍贵的传统民俗已然成为时代的重要命题。除了提高人们保护传统民俗的意识之外,更应该发掘传统民俗的时代性,遵循新媒体时代新的信息传播和接受规律,焕发其新的生命力,不能因为墨守陈规而得不偿失。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对此则持有不同观点。
  “对于网络祭拜、网络直播‘代扫’,我是反对的。”朱巍说,扫墓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对先人的怀念。有时间就去,没时间在心里面默念也可以,没必要将扫墓变成一种产业。互联网的祭扫形式其实将祭扫的仪式感抹杀了,人都不到场,何来扫墓之说。另外一方面,一些美好的传统也就慢慢没有了。对先人的祭扫如果没有仪式、记不住,又怎么会记住先人的遗训、家风等良好传承。
  在朱巍看来,清明祭扫作为中国的传统习俗,其中有两层含义,一层是祭扫本身,另一层是在祭扫过程中一个家庭、一个家族的团聚。从这个层面讲,网上祭扫、“代客扫墓”等只有形式而无意义,这些形式会破坏传统文化、破坏家庭感。如果家庭感被破坏,也就意味着社会最基本的细胞被破坏了,对社会的影响就太大了。
  信息泄露隐忧如何解决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管是“代客扫墓”还是网上祭拜,都存在提供大量个人信息的情况,这种个人信息的使用是否存在泄露的风险、个人隐私是否会受到影响?
  以“代客扫墓”过程中出现的回传视频及直播祭扫过程为例,专家认为,其中存在侵犯隐私权的问题,也有可能出现欺诈。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直播祭扫过程,要注意的是在尊重知情权的同时也要避免造假。比如说像《私人定制》里演的那样,本来是给别人祭拜,依靠镜头的转切,就可能换到另一个地方,这种不诚信的行为是需要注意的。另外,还可能存在收费不少但不去扫墓的情形,只是通过转切其他镜头达到‘狸猫换太子’的目的。”
  刘俊海认为,直播“代客扫墓”过程,其中有几点非常重要:首先是执行,要保证真实性;其次要注意保护隐私,实现点对点的直播;最后是诚信。
  对于保护隐私,朱巍也认为是重点。
  “在直播扫墓过程中,镜头可能会扫过他人的墓碑。一般来说,墓碑在公序良俗上也不应向社会公开,包括一些照片,而直播很有可能将别人的墓碑也拍在里面。再比如说,一个人有多个继承人,其中一个继承人进行了‘代客扫墓’的直播服务,如果这些视频传到网上,其他继承人可能会对此不满意,有可能会要求删掉相关的视频。所以,‘代客扫墓’直播或传视频,可能涉及到他人的隐私权利。”朱巍说。
  朱巍认为,“代客扫墓”、网上祭扫等活动所涉及的个人信息,应该按照民法总则的相关条款、侵权责任法关于隐私权的相关规定、网络安全法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进行保护。信息保护很重要,平台收集的信息不能乱用而且不能违法收集,使用的范围应当事先告诉消费者,信息保护应当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
  随意收费现象怎样看待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代客扫墓”的价格由代扫者随意报价,网上祭拜也有种种收费项目。这些收费是否合理,是否属于消费行为?
  “从法律上讲,我认为这实际上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一类消费活动,可以看作是精神消费或者文化消费的范畴。”刘俊海说,人从摇篮到坟墓无时不在消费。没出生的胎儿现在按照民法总则也都受法律保护了。从呱呱落地就开始用尿不湿、喝牛奶到离开人世时的殡葬都是消费,都是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从法律上来讲,人去世后,被别人祭拜,这也是一种消费活动,从情感上是寄托生者对逝者的一种哀思和尊重。
  “这些行为都应纳入法治的轨道,因为涉及到买卖、涉及到消费者付钱,所以我认为这种高尚的、礼节性、祭奠性、民俗性的活动也不应当掩盖其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调整的特点。”刘俊海说。
  朱巍也认为,“代客扫墓”、网上祭扫的收费应纳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体系中。
  “以收费但不去扫墓为例,这种行为一旦出现,不仅是违约,而且还涉及欺诈,这时肯定要退一罚三。出现这种情况时,不能完全依靠合同法,还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因为在‘代客扫墓’过程中,用户也是消费者,所以必须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赔偿,这需要有一个约束。”朱巍说。
  “不管是‘代客扫墓’还是网上祭扫,这个行业应该加强自律。另外就是行政监管,这包括市场准入、行政指导、行政处罚、行政调解等。‘代客扫墓’、网上祭扫等活动究竟该不该设市场的行政许可?这个问题有待讨论、论证。就目前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刘俊海说。(韩丹东 吴双 孟雨佳)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王贤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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