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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发布七类冬季消防安全提示

发布于:2017-11-20 16:33:00  浏览:976次
  法制网北京11月20日讯 记者蔡长春 进入冬季,天气严寒,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普遍增多,火灾风险大幅增加。公安部消防局今天发布冬季防火类、家庭防火类、工厂企业防火类、火灾报警和逃生类、商市场和批发市场防火类、电动车类、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类共7类30条冬季消防安全提示,呼吁各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众自觉加强防范,消除火灾隐患,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在冬季防火类中,公安部消防局提示,冬季历来火灾多发,公安部正在全国开展今冬明春防火专项行动,希望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家庭防火类中,公安部消防局提醒,生活中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在商市场、批发市场防火类中,公安部消防局提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到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留意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能够迅速疏散逃生。节日促销活动较多,搭设展台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拉接电气线路应由专业电工实施,严禁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等。
  此外,公安部消防局还提示,近期已有多地发生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购买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认准生产许可证,选择专业维修单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同时,电动自行车不要停放在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不要在居住建筑内充电和停放,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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