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日前,7个部门联合颁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以及平台公司应承担的承运人责任、具备的营运条件和规范经营行为的要求,进一步为推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也能够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7月29日《北京青年报》)。
自2014年7月网约车出现以来,由于其没有合法地位,长期处于灰色状态,不少城市对网约车采取封杀的态度,比如今年初太原叫停了“滴滴专车”服务,后来又采取有奖鼓励市民举报网约车。如今,国家法规明确了网约车合法地位,地方政府从此再无权封杀,网约车正式成为城市交通工具的重要组成部分。
网约车合法化,对城市管理者来说,不仅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而且还能从网约车模式中学到更多有关“互联网+”的管理经验,会对共享经济、新业态有更深了解。对网约车平台和从业者来说,则可以光明正大地运营和赚钱,相关平台应该会很快拿到“身份证”,而网约车司机也不用再担心上路被罚了。
对广大乘客而言,这意味着今后乘坐网约车出行有了一种制度保障。比如《暂行办法》规定: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驾驶员才能从事网约车服务;再如,规定了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分保障乘客权益。
尽管《暂行办法》为网约车带来关乎前途命运的重大利好,但合法后的网约车今后的路途并不平坦。首先,面临市场考验。之前,由于网约车在多个方面缺乏规范,司机及车辆进入门槛较低。《暂行办法》规范了进入条件、强制报废及退出标准后,未必会有那么多私家车主愿意把自家车变成网约车,供应侧或许会受影响。
从需求端说,此前网约车之所以受到乘客青睐,原因之一是优惠补贴比较多,乘客出行成本比较低。最近,不管是滴滴,还是优步或者是神州、易到,跟以前相比,不光优惠补贴少了,价格还上涨了一些。其原因是“烧钱揽客”模式难以持久,如此一来,需求端或许会降温,部分乘客会选择其他出行方式。
再从市场竞争角度看,网约车平台之间争夺乘客、争夺司机的“战斗”会更加激烈。此外,网约车还面临出租车竞争、公共交通工具竞争。这次同步改革的还有出租车,降低过高的份子钱之后,必然有助于调动出租车司机的积极性,改变服务态度。而且,城市轨道交通越来越发达,也会挤压网约车的生存空间。
其次,城市政府对网约车的态度存在不确定性。合法之后,尽管地方政府无权再封杀网约车,但是,每个城市对网约车的管理尺度有多大,还有待观察。因为《暂行办法》中多处提到“城市政府”,比如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这意味着城市政府在对网约车的具体管理中存在较大弹性,如果网约车符合当地政府利益,某些地方规定的尺度会较大;反之,则有可能约束较多,这对网约车市场发展无疑是不利的。从感情上说,地方政府似乎更亲近出租车,过去对网约车不够友好,今后也未必会一视同仁地对待网约车和出租车。
再者,网约车与出租车的关系不好处理。过去两年,出租车司机集体抗议、围堵、打砸网约车的现象在多地发生过,地方政府也难以协调两者关系,因为网约车是出租车的最大竞争对手。尽管此次改革了出租车,有利于出租车发展,但如果网约车发展影响到出租车司机“饭碗”,就有可能再起冲突。两者理应融合发展。(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