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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罐装煤气 柯桥警方作出首例处罚

发布于:2016-6-27 19:00:57  浏览:1126次
  6月15日,柯桥警方作出首例处罚,因非法储存罐装煤气,租住在华舍街道的冯某被依法拘留10日,房东孟某被依法拘留5日。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省煤气爆燃事故时有发生,构成严重安全隐患,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前我区虽尚未发生大的安全事故,但瓶装燃气经营环节的规范问题仍较为突出。6月8日,区政府专门组织召开护航G20瓶装燃气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结束后,相关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在全区范围展开摸排。期间,华舍派出所民警在华舍街道小赭村检查时,根据反映得知村内一间租房内有疑似非法储存的罐装煤气。  
  随后,民警到该租房做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租房面积才30多平方米,里面却存放着18个大小不一的罐装煤气瓶,其中10个灌满了煤气。而租客冯某却还每天在租房内生火做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冯某进行传唤。经询问,冯某承认其未经许可非法存储销售罐装煤气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对房东孟某进行传唤。据了解,孟某早就知道冯某非法储存销售罐装煤气的违法行为,但是没有及时制止或向警方反映,而是予以了默认的态度。于是,警方也依法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和处置瓶装煤气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警方将继续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来源:绍兴市公安局    作者: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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