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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高考招生骗局

发布于:2016-4-27 9:30:25  浏览:1259次
1、冒充高校招生人员 
  犯罪分子自称高校招生人员,携带高校招生宣传资料,诱骗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在取得家长信任后,又强调录取的难度,暗示考生和家长慷慨出手。 

2、利用手机网络诈骗 
  用过手机短消息或网络,向考生和家长发送“花钱可以上重点大学”等虚假信息,或在互联网上设立虚假招生网站,声称可以代办入学,让考生取得正规学籍、文凭。 

3、混淆文凭教育 
  犯罪分子有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蒙骗考生。考生入学后才知道并不是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而是自考试点班、成教预备班或网络学院。 

4、谎称内部指标 
  犯罪分子伪造文件、私刻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冒高校招生人员,谎称手中掌握高校“内部指标”、“机动计划”、定向招生计划等,让家长先付定金,然后迅速撤离。 

5、自称有“特殊”关系 
  犯罪分子自称是高校或省招生办某领导的熟人、亲戚、朋友,称有办法让二本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重点院校,让专科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本科院校,或从普通专业调到热门专业等,实施诈骗。 

6、以自主招生为幌子 
  犯罪分子利用自主招生政策,误导学生家长,声称自主招生就是不要分数线,花数万元即可录取。 

7、骗取定向委培费 
  犯罪分子向家长许诺能降分录取,骗取定向委培费。 

8、以军校名义招生 
  犯罪分子编造军队院校地方招生指标,甚至伪造印章和部队证件,骗取考生家长钱财。 

9、设立所谓临时招生点 
  犯罪分子有目的地设立高校临时招生点、办事处,打着高校的旗号进行招生诈骗。考生报考此类高校、交纳了部分现金后,犯罪分子便携款潜逃。 

10、用录取信息诈骗 
  高考招生期间,犯罪分子针对家长和考生急于了解信息的心理,用过查询功能了解录取情况,借机向家长索取钱财。 

警方提示:犯罪分子以高考成绩不理想和填报志愿不理想的考生为主,抓住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态进行诈骗作案,极易给考生家庭造成经济和心理上双重打击。请广大考生、家长提高识别意识和防范能力,不要被花言巧语所蒙骗。

来源:绍兴市公安局    作者:越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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