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警察网 责任编辑:黄海英
近年来,浙江各级公安机关始终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传承发扬诸暨“枫桥经验”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坚持党政领导、社会协同,依靠群众、源头治理,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全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网。
据统计,2015年,浙江省各类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同比分别下降5.5%和4.58%,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96.34%,“平安浙江”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份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省40余万名网格员和200余万名平安志愿者的付出。
组建平安志愿者队伍
打造警务共同体
5月4日,湖州市公安局“湖小狮萌警队”在湖州师范学院成立。湖州师范学院的1000余名大学生,成为“湖小狮萌警队”的首批成员。他们将变身“安防管家”,承担湖州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消防隐患排摸等工作。
公安搭台,社会参与。湖州“萌警团”通过线上线下的结合,以“沟通交流、开放协作、跨界融合、文化传承”为目标,团结社会各界力量与警方联手,积极通过聚焦孩子、辐射家庭、影响社会,最大限度地实现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平安建设。这仅仅是浙江开展群防群治、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缩影。
按照“社会组织化、组织社会化”的思路,浙江省公安机关大力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志愿者队伍。利用各种商会、行业协会的优势,积极参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和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如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商会人民调解室,自2014年9月成立以来,已受理劳资、工伤、合同等各类纠纷74起,成功调解71起,涉及金额91.6万元。义乌市公安机关结合外国人管理服务工作,成立了以外国人为主体的安全志愿者组织。
发展“枫桥经验”
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自上世纪60年代初,诸暨“枫桥经验”提出后不断被推广,“平安浙江”建设有了更丰富的内涵——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几十年来,浙江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源头治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近年来,浙江省公安机关积极会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法院等部门,扎实开展“警调衔接”、“交调衔接”等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目前,全省已经在15个行业领域建立专业人民调解组织1426个,有人民调解员15万余名。全省公安机关普遍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制度,1100个公安派出所全部建立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或矛盾纠纷移送机制,聘请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有调解专长的执业律师和热心公益群众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把派出所民警从繁重的案件、纠纷调解中解放出来。
今年以来,全省派出所调解工作室共调解纠纷9.1万起,成功调解8.6万起,调解成功率达95.1%;全省交通事故调解室共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案件7.8万起,成功调解7.6万起,调解成功率达97%。
网上网下整体作战
网格管理守护平安
8月30日一大早,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文教社区迎来了一批社区网格员和志愿者。社区支部书记、网格总负责人金彩娥走在队伍前面,仔细检查着每一个角落。从6月开始,金彩娥把社区原来的2个网格进一步细分成8个网格,每个网格聘请一名德高望重的居民配合一名社工开展工作。16名网格员又连接起该社区近500名不同岗位的志愿者,形成一张功能完备、井然有序的社区自治网络。
这样的网格员遍布浙江各地。截至目前,全省共划分网格12万余个,组建管理服务团队24万余支,落实专兼职网格员40万余名,织起了“平安浙江”的大网。
此外,浙江还建立了全省联网的“浙江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近60万个终端覆盖省、市、县三级的3800余个部门。同时,浙江致力于将网格化管理与平安信息系统融合起来,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来管理现实生活中的问题,覆盖到全省所有县(市、区)、乡镇(街道)和90%以上的村(社区),初步形成了网上网下整体作战的工作体系,全省每日网上处理信息2万余件,95%以上的矛盾问题能在镇村得到解决。(谢佳 吴江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