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周亚强
近期,校园贷问题频发。记者搜索发现,半年来,经媒体曝光的大学生因“校园贷”出问题的案件就有13起,涉及大学生人数500余人,涉案金额超千万元。互联网金融业内人士指出,“校园贷”贷款平台应加强风险把控。也有心理学家指出,贷款消费的理念已蔓延进高校,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对于风险难以防范,政府部门应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众所周知,大学生任性消费,大都依赖于“校园贷”,存在一定的消费风险。比如,“校园贷”骗局频现,纠纷不断,让一些大学生身心俱损。再者,“校园贷”良莠不齐,如一些网贷平台,网贷额度远高于学生信用卡额度,设置高息和高额罚息,使部分大学生落入了透支陷阱,吞下了失信的苦果。问题是,少数学生失信,势必会影响到高校的声誉和家庭的和睦,前人失信会破坏后人获信,破坏了大学生群体的信贷服务体系。
在消费观念与国际接轨的呼声中,在各类消费资讯的鼓动下,部分国人争先恐后地抛弃“以俭为德”的古训,大踏步走进“举债消费”的行列,而一些在校大学生,也纷纷加入了举债消费的行列。但大学生举债消费,实际上是过度消费。而“校园贷”轻易地发放贷款,很可能使理财观念薄弱的大学生陷入恶性循环,为了还钱饿肚皮,或拆东墙补西墙,甚至做出违法乱纪和轻生的事情。河南一高校学生因无力偿还网络贷款而跳楼自杀,就是一个血的教训。
“校园贷”是新生事物,其经营行为远远比不上实体银行规范。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甚至监管根本就没有“上线”,导致有的网贷平台目无相关法律规定,自定霸王条款,自设收费规则,在网上布设“透支陷阱”,诱使一些大学生等盲目的消费者,“奋不顾身”地往下跳。不可否认,作为网贷平台,当然希望公众都来贷款,去“花明天的钱享受今天的生活”,这样网贷平台可以有很大的利润。但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网贷平台,更应该提醒大学生不要负债消费。网贷平台应从追求利润最大化,转为追求合理的利润,引导大学生理性消费。
规范“校园贷”,还需多方发力。首先,应建立网上信贷资格准入制度,明确放贷额度、利息标准等重要事项;同时,建立网络金融监管机构,对网络信贷平台进行实质监控,严厉打击高息及高额罚息等变相“高利贷”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再者,大学生应端正消费心理,理性消费,合理消费,慎咬网贷“苹果”,避免吞下失信“苦果”。
特别是,“校园贷”纠纷频发,倒逼高校引入风险教育。要让大学生对网贷风险有必要的经济和心理准备,在贷款消费问题上一定要量力而行。同时,在有创业意识的同时,要认识到贷款创业的不易。比如,从统计学角度看,1000个大学生贷款创业,成功的案例也仅是千分之几。而如果不成功,则对个人的心理、学业甚至家庭都会产生影响。这不仅仅有本身的素质问题,不仅仅是高等教育问题,也不仅仅是政府给的政策问题,更需要有一定的市场环境。(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