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王淑静
日前,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在江西南昌召开,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会上传达了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指出,要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更加注重民主法治、科技创新,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
全国范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议,2016年不是第一次,甚至本身已经形成某种传统,2016年江西会议的特质从会议名称或已有所显露,那就是“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虽以“治安”之名存世,却显然从一开始就并未局限于一个简单的治安问题。更宽广的视野之下,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议程的逐渐深入,社会治理本身也面临非常严峻而迫切的现代化转型考验,国家与社会已然身临“历史的三峡”之中,早已到了突破单方、一元、僵化治理局限的关头。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始用“社会治理”来替换“社会管理”的概念,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从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四个方面予以布局。治理之“治”,不是狭义、静态、自上而下的被动管制和消极防御,而应该包含互动、共享、共治的意旨。
习近平强调,“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开放共治,这里的“开放”所需要延展和承接的,是已近四十不惑之年的改革开放基本国策。从经济上的对外开放,到治理层面的对内开放,国家、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与治理,需要更坦诚、更开放的姿态吸纳社会成员的参与,这一过程,内嵌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转型的历史使命,不独是“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不仅是诸多经济、社会层面向社会主体、市场主体放开准入的问题,而是国家治理思路的彻底刷新,是一次公民参与、公民行动的社会动员。开放共治是一种施政姿态,更是一次权力的自我革命。
社会治理为什么需要创新,首先在于越来越多的人已经非常清醒地认识到,旧有的僵化管理手段、方式和思路早已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治理创新的基础,首先是观念转变,以彻底的思想解放,来确保制度改革的步子放得开、迈得动。不论是否愿意看到,社会的发展和演进都在继续,社会风险、社会问题,乃至严重的违法犯罪等社会现象都客观存在,只有直面风险社会的诸多挑战,才有可能具备更全局的视野,对诸多风险议题、公共事件作更全面的预测、预警和预防。
预测、预警和预防,不是掐指算命,不是简单化的围追堵截,更不是将矛盾掩盖在众声喧哗的社会发展肌理之中,而是要有能力对当下社会问题、民生议程、舆论热点有更及时、更主动、更理性的分析研判。社会治理的创新,可能也不全是发现和发明崭新的定纷止争之策,创新的另一面,或许就在对现有治理思路、方式的再发现、再激活。矛盾客观存在,稳定乃社会公众之福,看到现有处理方式存在的问题,要变静态、僵化的维护稳定思路为动态化、法治化的稳定逻辑。
习近平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问题导向,首先就是要直面问题。平安中国,不是“不出事”,也不是“出了事”后的举足无措、强力打压,如此做法,不仅激化矛盾,甚至本身也成为了矛盾的一部分,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首先一定是一个尊重和维护社会成员合法权益、保障公民权利行使的过程,也一定是一个权力谨守法度、权利免予恐惧的法治国家的建设过程,更一定是一个引导和保障社会成员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过程。此次江西会议,反复提到民主法治的重要性,可谓抓住了社会治理创新的核心关键。简单的治安问题,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去做应对;综合的治理难题,也需要运转正常的法治秩序来化解。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利来监督权力,用权力来制衡权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转型过程,社会治理的创新过程,贯穿始终的精神一定是法治,也只能是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