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平安资讯平安要闻平安高层热点观察他山之石平安文化以案说法平安警醒
平安警醒
当前位置:首页 > 平安警醒

一男子制作假证街头交易被抓现行

发布于:2016-10-8 10:15:32  浏览:972次
来源:绍兴市公安局    作者:嵊州市局

  近日,嵊州市公安局接到举报,在三江城一带有人张贴制作假证的广告,并散发制假证卡片。嵊州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进行调查,对嫌疑人进行布控。9月28日上午9:30,当嫌疑人戴某把假证准备在三江城北城门口进行交易时,被守候在旁的民警当场擒获。
  经审查,戴某,湖南涟源市人,今年47岁。3年前来到嵊州市,一直租住在三江街道富旺路一带。民警在戴某的出租屋内发现大量包括毕业证、身份证、驾驶证、结离婚证、资质证等假证件,查缴假公章102枚,各类证书壳266本,空白毕业证92张,营业执照8张及办证联系名片、办证张贴广告纸一批。 
  目前,犯罪嫌疑人戴某因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刑法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普通市民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嵊州警方提醒,买卖假证都是违法行为,市民不可心存侥幸。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
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
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060202000023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3012563号 本站设计:耳東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