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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制作假证街头交易被抓现行

发布于:2016-10-8 10:15:32  浏览:1082次
来源:绍兴市公安局    作者:嵊州市局

  近日,嵊州市公安局接到举报,在三江城一带有人张贴制作假证的广告,并散发制假证卡片。嵊州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进行调查,对嫌疑人进行布控。9月28日上午9:30,当嫌疑人戴某把假证准备在三江城北城门口进行交易时,被守候在旁的民警当场擒获。
  经审查,戴某,湖南涟源市人,今年47岁。3年前来到嵊州市,一直租住在三江街道富旺路一带。民警在戴某的出租屋内发现大量包括毕业证、身份证、驾驶证、结离婚证、资质证等假证件,查缴假公章102枚,各类证书壳266本,空白毕业证92张,营业执照8张及办证联系名片、办证张贴广告纸一批。 
  目前,犯罪嫌疑人戴某因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刑法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普通市民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嵊州警方提醒,买卖假证都是违法行为,市民不可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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