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某某(男,36岁)到警方报案称,高向杭州某设计公司方某某供应灯具,货款约22万元。于当年3月,方给其一张金额为2.5万元的转账支票,出票时间5月10日,结果5月15日公司突然关门,人也跑掉。后经向银行查询,账户没钱。方还开具多张支票给他人,情况类似,认为方涉嫌票据诈骗。
经过警方调查,方在年初至5月初期间,多次用该公司的账户开具远期支票给他人,用于支付之前拖欠的货款,但在支票解付日相关账户上未预留足够的钱款(期间即使有钱到账也当日转出),造成持票人被银行退票,涉案金额约有40余万元。
通过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利用供货商想做成生意的心理,肆意拖延支付货款,根本没有付款的诚意。犯罪嫌疑人大量开具远期空头支票,为逃匿做准备,当支票解付日到期,账务也基本处理完,就突然消失逃匿,致使供货商损失惨重。
警方提醒:
1、公司、企业在经营中要有风险意识,保持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2、在平时经营中,要规范经营,及时签订购销合同,严密条款,对拖欠货款要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3、尽可能不要接受远期支票。当对方出具远期支票,就说明对方资金、支付能力可能出现问题,此时要保持高度警惕,及时采取合理合法手段追讨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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