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
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
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张军要求
把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
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多次提到‘依法’和‘法治’,检察机关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9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会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家一致认为,讲话全面总结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效,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进一步明确了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针政策、战略举措,是指导新时代新疆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检察机关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要紧紧围绕司法办案这个中心,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检察业务专家和骨干人才援疆”“要指导支持新疆等地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履职为‘六稳’‘六保’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围绕把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谈了意见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依法治疆,指出保持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要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个领域。对这些重要指示要求,检察机关一定要深刻领悟、落实落细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会上,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张军提出三个“抓实”的要求——
?“学习贯彻要抓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各级检察机关院领导要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等各部门也要学,特别是要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务实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检察履职要抓实。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切实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分裂国家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指导支持新疆等地检察机关健全反恐维稳常态机制,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理念更新要抓实。社会治理法治化才能常态化,常态化必须法治化。必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司法办案各领域各环节,把党中央依法治疆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特别是涉疆检察工作中。”
会议部署最高检相关部门研究形成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并注重持续抓好贯彻实施。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安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