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涉及千家万户,既是关键小事,也是生态大事。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生活垃圾治理攻坚大会部署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活环境、守护绿水青山,我们倡议,全体市民争做垃圾分类的践行者、参与者、宣传者、监督者、志愿者,把垃圾分类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助力城市环境品质和文明程度的提升。
一、争做垃圾分类的践行者。严格遵守垃圾分类各项制度,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标准,倡导易腐垃圾“每日一袋”,配合做好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收运,做到自觉分、习惯分,确保垃圾分对、投对。不乱扔垃圾,爱护分类设施,保持投放点(集置点)周围卫生整洁。
二、争做源头减量的参与者。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吃饭践行“光盘行动”,寄快递使用循环利用包装盒,购物自带环保袋,少用或不用一次性用品,购买不包装或简易包装产品。少做垃圾制造者,不当垃圾受害者。
三、争做理念知识的宣传者。秉持“绿色、环保、循环、低碳”理念,与社区物业共同做好上门宣传,带动身边的家人、邻居、同事、朋友共同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动手净化家园”的良好氛围。
四、争做不良行为的监督者。对发现不按规定分类投放、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劝导,并督促落实。
五、争做垃圾分类的志愿者。鼓励广大市民,特别是党员、学生、退休干部等到社区报到,加入到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中来,形成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我们呼吁,每一位绍兴人从自身做起,践行垃圾分类,形成“人人能分类,人人会分类,人人要分类”的良好氛围,努力在建设“重要窗口”中展现“绍兴风景”!
绍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
来源:作者:编辑:杨寒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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