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将拟进一步使用的周剑敏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绍兴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从4月13日起到4月20日止。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方式
联系处室:绍兴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举报电话:0575-12380
举报网站:www.zjsx12380.gov.cn
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
2020年4月13日
周剑敏,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浙江绍兴人,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10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现任绍兴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正处长级)、党组成员、三级高级法官,拟任绍兴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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