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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学,这些事都明确了!

发布于:2020-4-12 11:36:00  浏览:796次

关于做好越城区中小学(幼儿园)

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越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越城区中小学(幼 儿园)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精密智控和联防联控原则,统筹推进学校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稳妥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开学工作平稳有序,确保开学后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开学时间安排

(一)全区初三年级于4月13日开学。

(二)初中一、二年级、小学高段(四至六年级)于4月20日开学。

(三)小学低段(一至三年级)于4月26日开学。

(四)幼儿园、育才学校于5月6日以后视情开学,具体时间另行提前公布。

(五)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按时返校的,允许延期返校。目前仍在境外的外国学生和外籍教师暂不返校。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开学审批。对照《浙江省春季学期开学学校卫生 防疫工作检查清单》《绍兴市中小学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等要求,学校向教育部门申报,经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联合查验组查验合格后方可开学。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学。初中学校须在4月10日前完成,小学段学校须在4月17日前完成,幼儿园、育才学校在开学前三天完成。每批次学校的开学之日要根据实际落实分年级、分班级错峰错时到校措施,避免出现集聚现象。

(二)落实防控措施。各校要按照《越城区中小学(幼儿园) 开学工作方案》要求,完善学校开学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师生健 康监测、校园安全管控、交通安全防控等,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精准到校、精准到班、精准到人。

(三)加强联防联控。统筹整合教育、卫健、公安、市场监管和镇街、社区(村)力量,设立工作专班,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专班成员单位和属地镇街、社区(村)派遣干部开展驻校助学活动,联动做好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统筹教学安排。综合分析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居家学习情况,全面掌握各级各科线上教学进度和效果,区别不同年级、不同班级、不同学科情况,在进行针对性评估后,科学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做好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的有效衔接,确保本学期教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适当减少集中教学时间,减少大规模集体活动,减少班级人员交叉聚集。引导学生以疫情为教材,上好开学第一课。

(五)关注特殊群体。对一些孩子因面临开学可能会产生一些不适应,特别是心理上会出现紧张、焦虑等情绪,要及时进行针对性疏导。对于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特别是援鄂队员子女进行结对帮扶,加强关爱。对受条件限制未能参加线上教学或未能及时返学人员进行跟踪帮扶指导。

(六)加强宣传引导。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和公开信等形式继续进行防疫宣传,教育师生科学防疫,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及时掌控有关开学复课舆情动态,做到及时研判、妥善应对,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七)加强工作保障。全面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教育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细化防控措施,强化学校主要领导为学校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班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经信、宣传(网信)、卫健、公安、市场监管和大数据管理等部门要主动履职、积极配合,确保防控精准有效。落实 24小时值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及时。


越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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