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清明期间
暂停有关祭扫活动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避免清明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有关祭扫活动。即日起,暂停全市所有公墓、骨灰堂等场所市民有关祭扫活动(除2019年清明节后去世入葬的新墓实行预约祭扫外);暂停各类集体公祭、组织开放日、现场宣传展示等群体性活动。恢复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开展免费代为祭扫。各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单位,在4月4日—6日由工作人员通过免费敬献鲜花等方式,为墓园内安葬的逝者亲属进行代为祭扫活动。
三、实行新墓预约祭扫。对2019年清明节后去世入葬的新墓实行预约祭扫,市民可向公墓单位进行预约,实行先预约后祭扫;各公墓单位按照分时分段错峰预约祭扫的原则,限制每日每户祭扫人数,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清明期间我市对各地墓园采取禁行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具体预约祭扫方式和交通管制措施另行通告,敬请关注。
四、倡导网络、居家祭祀。提倡市民朋友采取家中祭祀、网上祭扫等文明节俭的方式,由实地现场祭扫转为情感慰籍祭祀,缅怀先祖、寄托哀思。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市民朋友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