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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生注意啦!全市中考加分办法有调整

发布于:2016-12-26 11:04:02  浏览:1139次
近日,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调整统一全市中考加分办法的通知》,如下:

1.全市继续保留和规范的加分项目有两项:
  一是保留“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加分,具体办法按照《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绍政联〔2013〕1号)执行。
  二是保留“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分,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2.全市将逐步取消下列加分项目:
  一是2017年1月1日起,取消香港、澳门籍和少数民族考生加分。
  二是2018年1月1日起,取消双农独女考生加分,但2017年毕业的双农独女考生仍可加分,分值统一调整为1分。
  三是2019年1月1日起,取消并终止执行体育、艺术、创造发明等所有技能类获奖及地方性加分。2019年之前此类加分的具体过渡办法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制订。
  市本级(越城区)中考加分办法有哪些调整:调整前,市本级(越城区)的中考加分仅为三个身份类项目:一是“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加分;二是“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港澳台籍和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三是双农独女考生加分。调整后,取消了香港、澳门籍和少数民族、双农独女考生加分。其中香港、澳门籍和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取消;双农独女考生加分从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但2017年毕业的双农独女考生仍可加分,分值统一调整为1分。


来源:柯桥日报  作者:   编辑:盛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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