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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实行七个严格,坚决阻断疫情向校园蔓延

发布于:2020-2-2 20:38:00  浏览:723次

记者刚刚从省教育厅获悉,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情况和防控工作要求,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2020年春季开学前进一步加强校园管控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全面落实“一级响应”和“五个更加”“十个最”工作要求,按照属地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具体部署,执行最严格的校园管控措施,坚决阻断疫情向校园蔓延渠道。

一.严格落实延期开学通知要求

任何地区、任何学校、任何学段不得提前开学或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返校。要实行一对一联系,及时把延期开学的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师生,确保人人知晓,坚决劝阻外地师生提前返校、跨区域流动。对于湖北、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的师生,须明确要求其没有通知不得返回。

二.严格实行中小学(幼儿园)全封闭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和没有留校学生的高校一律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校园。其他高校也要进一步强化校门出入管理,尽可能减少校园出入口,严格禁止校外人员进出校园。确因防控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要实名登记并接受检测,履行报批手续,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人员。学校图书馆、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室内场馆一律暂时关闭。

三.严格高校留校师生进出校园管理

目前有留校学生(含住在校内的外国留学生、教职员工等)的高校,要实行严格的外出审批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外出。经审批同意外出后返回学校的,进入校园时必须核验身份、检测体温、了解去向和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应当立即上报并采取医学隔离措施。

四.严格高校校外住宿学生管理

对于在校外住宿的高校学生(含外国留学生),相关学校要落实联系责任人,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及时提醒其服从属地管理,注意自我防护,尽量减少外出,开学前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目前在外地或境外的,应当及时告知暂缓返校,确有必要返校的要按规定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校内医学隔离措施。

五.严格教职员工进出校园管理

除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返校工作外,其他教职员工一般不得提前返校。要求返校工作的教职员工须提前登记报批,实行“一人一表”登记制度,登记表中应当如实填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严重地区(湖北、温州)人员接触情况、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情况、直系亲属健康状况等。往返学校提倡自驾车,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六.严格学校医学隔离点管理

对于学校负责的医学隔离点,相关学校要主动接受属地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规范管理,确保万无一失。因工作不力造成疫情向校园扩散或向外传播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七.严格疫情严重地区校园管控

温州等我省疫情严重地区的高校,原则上都要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禁止留校学生外出,禁止值班值守和后勤服务保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出校园。留校学生的生活服务保障由学校统一安排。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编辑:厉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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