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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烧咳嗽药品

发布于:2020-2-9 8:01:00  浏览:568次

昨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联合发布紧急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病人的管理,根据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要求,从2月9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药品。有这些症状的市民,应尽快到医院就诊。

“从2月9日开始,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如果有此类症状,建议到医院就诊。”在华联医药东浦药店,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前来购买相关药品的市民进行解释。记者看到,昨天下午,已有不少零售药店在门口放置了提示牌,提醒有发烧、咳嗽症状的市民前往医院就诊。

据悉,此前,市医保局就已发布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工作人员对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的患者,做好信息登记和上报工作。顾客购买治疗发热、咳嗽、感冒的药品均需出示身份证且进行登记。此外,工作人员还需要对当事人进行体温测量,并询问其是否在14天内有湖北停留史及湖北人员接触史。对于在14天内有湖北停留史及湖北人员接触史的发热人员,工作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由救护车送其到定点医院诊治。


作者:记者 林佳萍
编辑:蒋超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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