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店内分类好垃圾,流动清运车每天3次上门收集,分不好不收运……昨天,记者从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10月14日起,越城区将率先在解放路、中兴路、延安路、胜利路、人民路开展沿街门店生活垃圾定点定时收集试点工作,同时对所涉及道路实行垃圾分类“路长制”。
路面垃圾桶撤走千余个
为彻底解决沿街商户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影响城区环境卫生的难题,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相关规定,近期将撤销中兴路等5条市内主要道路路面垃圾桶(数量1000余个),改由专人专车定时定点对居民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运。目前已印制了1000份垃圾集中收集运输通知说明,今日起将陆续发放至沿街各商户手中。
根据实施方案,4条道路将实行定点定时上门收集,分别是解放路(二环南路-二环北路)、中兴路(二环南路-二环北路)、延安路(解放南路-阳明北路)、胜利路(二环西路-西施山路);1条道路实行定点定时站台式收集:人民路(二环东路-偏门直街),即垃圾倾倒者需在指定地点守候,待清运车到达时自行投放。届时,越城区环境集团将负责印制人民路收集点位示意图(含点位及停留时间区间),本报也将适时予以公布。
据了解,垃圾收集定时定点每天有3次,10月14日起开始试运行,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解放路、中兴路、延安路、胜利路为9时~10时、12时~14时、19时~20时30分;人民路收集开始时间相同,每点位停留3分钟,至收集完毕。届时,上述5条道路将分别配置易腐垃圾(绿色)和其他垃圾(灰色)收集车各2辆,赴沿线路段开展定点定时收集。此外,对于可回收垃圾物将由有关部门安排专门收集车于每月1日、15日各收集一次,有毒有害垃圾物也会在每月20日收集一次。
实行垃圾分类“路长制”
撤走了沿街的垃圾桶,行人丢垃圾又该如何?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撤走的只是路面上的绿色大垃圾桶,并不会将设置在人行道上的果壳箱也拆除。同时为防止撤桶后,沿街商户将大量垃圾投入果壳箱,社区工作人员会将专门的分类垃圾桶分发至沿街店铺。同时,对未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商铺,各辖区街道将督促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会拒绝其投放垃圾。执法人员也将对违规行为进行现场劝阻和查处。
“越城区5条道路开展垃圾定点定时收集,将有效缓解沿街商铺、住宅小区随意抛撒、丢弃、堆放生活垃圾的现象,有利于提升城市环境质量。”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配合工作的深入开展,将对涉及的5条道路实行垃圾分类“路长制”。具体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领导担任相关道路一级“路长”,各相关街道、社区负责人任二级、三级“路长”。与此同时,还将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条道路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的实施与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作者:记者 高建峰
编辑:黄靖芳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