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遍布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59座城市,行程25000公里,报告1200余场……这是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退而不休”的检察官丁树达坚持义务普法30余年交出的一份漂亮成绩单。
“丁爷爷讲课像讲故事,我们可爱听啦。”听过他的普法课的东北师大附属小学一名低年级小学生说。孩子的感受是直观的,更是准确的。30年来,丁树达义务为大专院校、中小学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宣讲法治报告上千场,听众超过百万人。
丁树达的义务普法生涯,源自一件令他揪心的事。
1985年夏,他提审了一名14岁的杀人抢劫嫌疑人栾某。“孩子,你这么小,为啥要去犯罪啊?”丁树达痛心地问。“我也不懂法啊,要是再给我一次机会,就是有人拿刀逼着我干,我也不会了。”看到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后悔不已的神情,丁树达也深深地为他遗憾。谁知就在提审快结束时,栾某突然跪在丁树达的面前,泪流满面地恳求他把自己所犯的罪行和悔罪心理讲给和他一般大的孩子听,“让他们千万别像我一样,有家不能回、有学不能上。”那一刻,丁树达的心像被什么揪住了一样,丝丝络络地疼。
这一年,他目睹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数量的上升,脑海中不时浮现出栾某的下跪求恳。
“我一定要把尊法、守法讲给大家听,多挽救一个人算一个。”他喑自下定了决心。
1986年,丁树达开始了他的普法新长征计划,开始在长春市的中小学义务巡回作法治报告。没想到第一次讲课,就吃了一个不小的“苦头”。
那是郊区的一个小学,约定好讲课的那天,下着瓢泼大雨。他骑了两小时的自行车,全身淋得透湿。路上他还在心里抱怨着坏天气,但当他看到几百名农村小学生冒雨光脚步行3公里前来听他讲课时,他的心被震撼了。就在那一刻,他下定决心,今后要把法治教育课一直讲下去,讲到全省、全国青少年心中去……
2001年以前,丁树达是一边办案一边搜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向学生普法。随着他讲得越来越有“名堂”,受到了院领导的重视,2001年年初,朝阳区检察院党组将丁树达从业务科室调到了综合部门,做专职的普法宣传员。
也是从那一年起,他的普法行动延伸到了吉林省以外的地区:山西、陕西、甘肃、宁夏、深圳、广州、长沙、石家庄、北京、西藏、青海等地都留下了他普法的足迹。
丁树达每次讲课,都要把电话、邮编、地址告诉给学生和家长。一些学生课后常给他写信或者打电话诉说他们的烦恼、困惑。30多年来,他收到的来信多达几千封,只要是青少年的来信,他有信必回。
2006年6月的一天,一位中学生因失恋,想持刀杀死女友全家后自杀,学生家长百般劝阻无效,无奈向丁树达求助。丁树达当即邀请那名学生和家长一起来到他的办公室,从法律、心理、生理、现实、经济各方面开导,终于使该学生放弃了恶念,顺利考上了大学。
为了克服讲法治课的枯燥,他花大气力练就了评书演员和故事大王的基本功。给小学生讲,他就模仿中央电视台“大风车”节目主持人董浩的声音、动作讲“法律大风车”;给中学生讲,他就模仿中央电视台“第二起跑线”节目主持人的讲解、问答方法,让学生现场提问作答;给大学生讲,他就以“法律畅想曲”为开场白,务求声情并茂,让学生们在笑声中受到启迪。为了达到讲课最佳的声音效果,他还反复练习发音方法,即使不用麦克也能响彻全场。
他古典小说似的开场白能很快吸引全体师生的注意力。讲到学生打架、早恋等问题时,他往往以“两校学生大战砖头雨,八大金刚泪葬冤死郎”作为开头;讲到学生盗窃问题,他又以“医大女生黄昏盗金表,吉大男研走险盗国商”作为引子。他的讲课总是能深深地打动听课的师生,让人在笑声中受到启迪、在掌声中学到知识。听着他沙哑的声音,看着他挥汗如雨的样子,台下的掌声总是经久不息。久而久之,他的法治报告打响了品牌,被誉为“笑声教育、法律扶贫”。
在进行法治教育的同时,丁树达还下大力气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他认为青少年犯罪原因除了社会、学校、家庭三大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青春期躁动”,其主要表现为冲动、好奇、苦闷、困惑等,由于这些心理问题得不到及时宣泄,许多青少年误入歧途,甚至走向犯罪。正是凭着对青少年心理的深入理解,30多年来,丁树达在讲课中还为许多问题青少年进行了心理咨询。
即使在退休后,他也没有停止义务宣传法律知识的脚步,而是继续战斗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和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第一线。他依托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工作服务站”,累计接待群众来访近万人次,收到赠送锦旗19面,得到来访群众的一致称赞;他心系未成年人,作为朝阳区检察院“丁树达未成年人保护志愿者服务队”总顾问,为学生们送去了一堂堂生动的法治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他先后获得了全国先进工作者、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全国优秀刑事检察干部、全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先进个人、全国“三五”普法先进个人、吉林省劳动模范、吉林省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称号。
他说,“只要我还能讲得动,就会在义务普法的道路上一直走下去。”
来源:北方法制报 责任编辑:叶雨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