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只因对检察工作的初心未变
无悔,只因对人民的使命担当
传承,只为建设一个更好的“你”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特推出“献礼70周年”系列栏目
为你讲述检察人的政法家庭故事
今天小编将与大家分享一则家庭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将为我们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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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家与政法工作的不解情缘
我叫孙国祯。1948年12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离休。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作为新中国成立、建设、改革发展的亲历者、见证者和建设者,我这个86岁的老检察人跟大家讲讲我的故事,讲讲我们这个政法小家庭的故事。
我的故事
1934年6月,我就出生在潍县城里北门大街老翰林院贫民窟的两间破草房里。在我七岁时,我的母亲去世了。上了三年私塾后,我就开始跟父亲做发卡赶集卖、勉强糊口。那个时候日子过得苦啊,祖母、父亲、妹妹和我四口人睡在一盘炕上,家里两间破草房年久失修,还不是自己的,是“典”的人家的。从我有记忆开始一年到头一日就吃两顿饭,吃的都是“红扒谷”(窝窝头),喝的是“红粘粥”(高粱面做的粥)。那个年代,和我一样衣不遮体、食不饱腹、住“贫民窟”的穷孩子大有人在,大家都是过着这样的苦日子、穷日子。
图为孙国祯十四岁照片
1948年,我十四岁了。5月,潍县城解放了,穷苦老百姓翻身见到“太阳”了;12月,我入伍了,加入了潍坊特别市公安局,成为潍坊解放后第一代户籍民警,在城关第一派出所工作。那时实行“供给制”,除了供给吃穿,每月5角钱的生活补贴(叫一斤肉钱),但最让我高兴的是我一个政治上世代压在最底层的穷孩子,成为了人民警察参与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感觉无比光荣,从此便一心扑在工作上。
图中左一为孙国祯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我们老百姓真正翻身当家成为了主人!我当时就的想法就是,好好工作,为祖国建设、为人民安全贡献力量!1950年我又调入市公安局治安科户政股,一干就是十二年。1962年,我调动到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昌潍分院、安丘县委、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潍坊分院、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一干就是35年,直到1993年6月办理了离休手续。今年我离休已经26年了,现在的离休养老金和刚入伍每月5角钱的生活补贴相比,是增长了万倍之多。
作为一名中国人,我见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后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亲历新中国成立后七十年里从百废待兴、艰苦奋斗到改革开放繁荣昌盛,何其幸哉!
右图为孙国祯从事检察工作时所拍摄
左上图为从事检察工作满三十年荣誉章
左下图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我的政法家庭
我和妻子共有一子两女,我和妻子、小女儿都从事检察工作,我的岳父也曾经分管过政法工作,我们算是三代政法人。
先讲讲我的岳父,我的岳父孟千里,原名孟繁钟,与其胞兄孟繁锷均系中共昌乐地下党创始人。1938年1月,他组织抗日别动队第十七大队,后被张天佐强令解散,制造了“北展事件”。以后他编入八路军鲁东抗日游击队七支二大队,先后任政治指导员、华东警备四旅十团副政委,山东军区警备十团政委,第四干部文化学校政委等职。1955年5月,他被授予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1958年2月,我岳父转业到地方任山东省昌潍专署副专员分管政法工作。
图中右一坐姿为孙国祯岳父
再讲讲我的小家庭。1986年,儿子参军后两年没回家,我们全家前去探望时,拍了一张“全家福”,前排左一是我,我当时在潍坊市检察院工作;中间是妻子孟祥叔,她当时在潍城区人民检察院。右边一个是当时还在上高中的小女儿孙兰兰。
全家福照片
六年以后,我的小女儿孙兰兰也成为了一名检察干警,现在奎文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她牢记检察使命,兢兢业业工作,一干就是二十六年,曾被奎文区政府授予“嘉奖”两次。
上图与下图左二均为孙国祯小女儿孙兰兰
这就是我的故事、我们政法小家庭的故事,这仅仅是一个小小的缩影,还有许许多多与我们一样曾经或正在奋战在政法战线上的家庭,虽然时间在一点点流逝变化,但我们一起为政法事业奋斗的初心和使命没有变,为检察事业拼搏的责任与忠诚没有变。在此我代表我的家人向那些曾经和正在为政法事业、为检察事业奋斗的同事们致敬!
让我们共同祝愿我们伟大的祖国繁荣昌盛,更加美好!
来源:山东长安网 责任编辑:王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