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5月22日,我市某区、县(市)委会议室内,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带队,主持召开了一场“特殊”的会议。会议的内容只有一项,就是对该区、县(市)委一名班子成员的不实问题举报进行澄清,为其“正名”。“感谢组织为我撑腰鼓劲,让我消除了顾虑,卸下了包袱,在今后工作中,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为本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这名班子成员说。
近期,这样的“特殊”会议在全市各地陆续召开。按照省纪委省监委统一部署,今年4月以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市纪委市监委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及时澄清问题支持干部干事创业”活动,通过集中梳理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为全市70名干部公开澄清失实问题,其中包括“五水共治”、工程建设、项目推进、行政执法等一线工作的党员干部60人。
为扎实推进“澄清正名”工作,市纪委市监委严之又严甄选拟澄清对象人选,严格把握“三优一不”原则,尤其突出选择在重点领域、干事创业一线的人员;慎之又慎做好复核工作,多种形式深入排查,经市纪委审核小组集体审查把关,先后对10余名区、县(市)拟澄清对象提出调整更换或补充查证意见。
会前充分沟通,会上通报澄清,会后跟踪了解……一段时间以来,我市“澄清正名”活动反响热烈、效果显著,不仅进一步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充足干劲,还起到了“咬耳扯袖”的效果。各地各单位结合全市“警示教育月”活动,抓住“关键少数”,有的放矢地提醒班子成员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工作和生活。在会后回访中,被澄清对象纷纷表示,将更加遵守党纪党规,更加注意一言一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辜负组织的一番苦心和好心。
活动的开展,树立了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今年初,我市某区纪委区监委收到了反映该区某镇副镇长收受群众好处费1万元的实名举报。经核查确认,该反映属信访人道听途说和主观臆想,完全缺乏事实依据。该区纪委区监委随即对信访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其强化法纪意识。“起初心里难免会有包袱,感到憋屈,但组织及时为我澄清了问题,让我感到非常暖心,今后会更好工作,回报组织的信任和关怀。”这位副镇长坚定地说。
今年4月,我市还在全省率先出台《绍兴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和处理方式,鼓励和倡导实名举报,并对诬告陷害行为的认定、处置、处罚等作出具体规定。
“为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敢为。”市纪委市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我们希望通过这一系列举措,旗帜鲜明地为清白担当者撑腰,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做到扶正与祛邪同步推进,积极营造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良好氛围,让广大党员干部心无旁骛地投入到干事创业中,为绍兴高质量发展汇聚磅礴力量。”
作者:记者 胡安娜 编辑:雷彦平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