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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货拉拉”的“野蛮病”板子要打到位

发布于:2019-5-2 10:31:03  浏览:720次

网约平台又一次被推到风口浪尖,这次不是“滴滴出行”,而是互联网货运平台“货拉拉”。据4月25日《绍兴晚报》报道,因为“货拉拉”平台公司强制要求司机在后车窗玻璃违法张贴大幅车贴广告,导致不少司机被交警处罚,因此很多人聚集到“货拉拉”绍兴分公司门口讨要说法。

万物互联下,新经济层出不穷。“货拉拉”也是基于大数据技术组建的互联网平台,用户通过APP一键呼叫附近货车,有效整合社会运力资源,满足市场需求。在柯桥中国轻纺城,随处能见到张贴着“货拉拉”车贴的车辆。据不完全统计,仅在柯桥区,“货拉拉”司机就有5000多名,极大满足了轻纺城经营户的需求,也有效遏制了“黑车”“黑货运”泛滥。作为一种新经济形态,“货拉拉”的出现符合市场需求,值得肯定。然而,“货拉拉”迅速发展的背后,却充满着“野蛮”色彩。面对很多司机将客运车改造成货运车现象,平台不闻不问,照样给予审核通过,以占领更大市场份额;“货拉拉”每辆车的车窗上,平台都强制要求司机张贴大幅广告,以吸引市民眼球,借此提升影响力和传播力……可以说,“货拉拉”的爆发式发展,离不开“野蛮”两个字。

对于新的经济形式,我们应去包容,但却不能纵容。换句话说,新经济不能因为“新”,就可以漠视法律法则。不管是“新”还是“旧”,任何置公共利益于不顾的经济模式,最终都将失去生命力。事实上,“货拉拉”已经为其“野蛮”行为付出了代价。譬如,一些“货拉拉”司机因为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在车身上粘贴标识和广告被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有的则因非法营运拉货,被处以万元以上罚款。

处罚是治疗“货拉拉”“野蛮病”的一种有效手段。但令人痛心的是,近期这起事件中,为“货拉拉”“野蛮病”埋单的是司机,而真正的始作俑者——“货拉拉”平台,却并没有为此受到处罚。究其原因,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可以处罚的是个别司机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管理的是具体营运车辆的安全隐患,而“货拉拉”属于互联网货运平台,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部门,更没有具体的行业规范。

新经济在发展过程中,有阵痛属正常,但治理需要反思和完善。法治社会,新经济同样需要规则来制约,要尊重法律边界。从2014年进入中国大陆,“货拉拉”发展到今天已是第五个年头,相关部门在看清楚利弊之后,应站在公众利益和长远角度,尽早出台相关行业规范。平台有何社会义务?平台的经营责任和范围有哪些?对于平台的违规行为如何处罚?必须要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明确的法律条文来进行严格规范。唯有规范,才能走得更远。


   

作者:许程丽 编辑:周琦炜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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