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标题:FM摇摆电台|第一期:法医经历的那些波折事件
有一个案子几经波折,历时近一个月才定案。
是意外还是他杀?
是什么让陈法医辗转反侧?
法医又是怎样层层剥丝抽茧寻找真相的?
如果法医去当凶手能否做到天衣无缝?
法医也会惧怕死亡吗?
今天我们特意前往法医中心,邀请到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法医陈庆,给我们讲讲法医经历的波折故事。
01
案情简介
案发前的两年,死者开始得了一种怪病,就是神经上行性瘫痪,从脚尖开始一直往上慢慢的发展瘫痪。在案发前死者只有左上臂能动,长期瘫痪在床。为了方便打扫,床垫放在地上的一个大木板子上。
案发当天妻子给死者躺着的床铺进行打扫,把床垫拿到楼下去清洗。拆洗的过程当中,楼上有一个小伙子串门,就说要帮助一起清洗。在说话的过程当中就递给死者一根烟。死者是有抽烟嗜好,点烟的过程当中,妻子就说了,你不要让他抽烟,危险!但是这个小伙子和丈夫死者都没在意,妻子就和小伙子一块下楼,到楼下的一个开放式的水房去洗这床垫。
他们在下面洗了大概十分钟左右的时候,突然看见楼上开始冒烟,邻居发现说着火了。上去以后,接了一盆水直接泼到地上。然后发现丈夫已经死亡,尸体呈右侧卧位,全身大面积的烧伤。
这个案子有一个特殊的地方,妻子有杀人动机,杀人动机是什么?
第一,妻子面临的状况是丈夫是一个瘫痪了的人,而且他的症状每况愈下。她的大后半生基本上要照顾一个瘫痪的人,这个艰难程度是可以想象的。
第二,如果她的丈夫死后,她是房产顺序合法的一个继承人。妻子作案动机有很大的嫌疑。
那么到底是意外还是他杀?这个案子几经波折,说句实话是极尽波折。
02
疑团一: 尸斑?
死者呈右侧卧位,但是他的整个背侧全都是尸斑。这是法医的一个专业术语,尸斑就是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滞,由于重力作用在尸体的低垂部位,血液慢慢坠积甚至渗到血管以外,皮肤呈暗红色。尸斑只在低垂部位显现。例如死者死后是平躺着的,把他翻过来以后,他背部会呈大量暗红色。
我们看到的现场照片显示这个尸体是右侧卧位,但除了右侧呈暗红色外,它的左侧的肩背部也呈暗红色,两边是一模一样的。难道着火前死者已经死亡了?
法医有句话是你去了现场,你看到了尸体,你做了解剖,你才有资格说话。有时候眼见的照片未必为实,你必须亲临现场,亲自去做尸检,再经过自己的思考,你才能去分析一些事情。
我是一个亲临现场和亲自做尸检的法医,我看了所谓的尸斑的分布。死者背侧广泛的尸斑样的改变,实际上是什么?是一个轻度的烧伤,和尸斑的反应是一样的,也是烫伤的部位皮肤呈广泛的暗红色,如果从照片上看两者的反应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在现场看它是有区别的。烧伤部位在浅淡的地方有小的水疱,从照片上是看不出来的。
03
疑团二:死者血液里一氧化碳为0,意味着火烧的是一具尸体?
如果说火场烧的是活着的人的时候,它有什么特点?两点:一是死者吸入有害的气体里面,肯定有一氧化碳,血液里面应该有一氧化碳。另外一个指标就是在解剖的时候,打开他的气管能看到附着的大量的碳尘,这个是规避不了的。我们在尸检的时候能得到这种结果的话,我们就可以下一个定论,着火的时候这个人至少是活着的。
常规的我们给他做一个尸表身上是百分之七八十的烧伤,这个没问题。但是我们一抽他的心血做出来结果是一氧化碳为0,说明什么?按我们以往经验,他是没有呼吸的。烧的是什么?烧的是个尸体?
但是为什么他气管里有一氧化碳,在血液里没有呢?我们要通过解剖去解决这个问题,带着这个问题去寻找答案。
我们在正常的火场里死了的人气管里会看到什么?从口腔到舌面到喉舌,再到气管里全是均一色的灰尘。这个死者的口腔打开以后,发现在他的整个呼吸道系统里面有一条横着的水平线,在这条线以上,到口腔里都是灰尘、烟尘。这些线以下很干净。这是一个特殊的现象。在什么情况能见到这种现象?爆燃的情况下。
自焚的人他把汽油泼在自己身上,或者说是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面,液化气打开突然一点,这个人呼吸到一种炙热的热浪,喉头有一个自我保护机制,避免热空气灼伤,呼吸道自然关闭,这是神经反射,不是自己能调控的。这个一旦要是收缩,就不会松下来。
一氧化碳的问题和碳尘的问题瞬间就解释了。这说明什么?说明这个人肯定是活着烧死的。只不过这个火着的时候非常急,是爆燃,一股热浪吸到他呼吸道里,然后他的喉锁紧闭,所以没有毒气进去,没有炭尘进去。
04
疑团三:爆燃从何产生?火源从何而来?生前为何不呼救?
上个问题解释完了,紧接着又来一个问题,技术人员和侦查员没有发现屋内有汽油和燃煤。爆燃从何产生?这个案子又立刻陷入到一个困境。
我们再回过头去想爆燃的条件是什么。看现场的照片,除了一个木板以外,剩下的是灰烬。这些灰烬是什么?死者妻子说把床垫子撤下去,底下是一个木板,怕太硬,给丈夫垫了太空棉的被子。
我很了解棉花点燃起来是什么概念。小时候干过这种坏事,邻居弄了两床被子落在门口,小时候爱弹火柴,一弹其结果是什么,嗡~火就着了起来,我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个情景,就连三秒钟跑的机会都没有。
那爆燃问题解释了,但火是怎么起来的?肯定大家都会想到之前说的烟头。那么烟头掉到被子上就能爆燃?
所以这个问题又来了,那我们就又开始去走访和做相关的侦察实验。就把相同类型的这种太空棉的被子上放了一个燃烧的烟头。一分多钟就能着起火,燃烧起来用不了一分钟,整个就全烧完了。
火源解释了,那么作为一个活人来说,他有呼救的时间,他是瘫痪,但他不是哑巴。为什么烟头掉下去火开始着的时候,他没有发现,或者说没有及时自救、没有呼喊?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回到这个人的本身,他是进行性上行性的瘫痪,高低温他感受不到,压迫挤压都没有感觉,他神经末梢没有这些感觉。所以分析烟头可能掉下去,掉在他的腿上,或者在他的身上在着,他自己感受不到,烧了超过一分钟形成明火以后,他发现了也来不及了,那是瞬间的事情。
05
疑团四:死者截瘫程度不能自主翻身,为何呈右侧卧位姿势?
还有问题就是说死者最后是一个右侧卧位躲避火源的姿势。根据他的病历记载其只有左上肢能动。神经科的大夫就说了一句话,这个案子一下就又陷入另外一种僵局了。说什么?这种截瘫程度的人是不能翻身的。
我们上述所论证的都是基于他的瘫痪来解释的,现在瘫痪的另外一方面,他不能主动翻身,解释不了他为什么会右侧卧位。
那几天我简直是就是辗转反侧,因为其余的问题都解释了,就这个问题解释不了,那么所有事情就得全推翻。
我晚上回去以后,自己躺在地垫上,试了N多遍,然后找了单位的同事和年轻人试,没有一个人能翻身。这跟力量没有关系,因为翻身一定是一个肌群和骨骼相协调的动作,是一个神经性翻身。所以说这就把我推到死胡同里了。我再往回去想,什么地方我遗漏了。
任何事情不要轻易去放弃,这个事情已经觉得快成定论的时候,我依然坚持。最后我找神经科的护士。小护士马上就告诉我说是可以做到的。我说无论从大夫、从课本知识、还是我自己实验和医生的实践来说说是不可能的呢?护士笑着对我说,因为给病人翻身是护士来做,有一种情况病人是可以自己翻身的。医院的床边都有一个护栏,这个护栏是高于他的躯干的,只要高于病人躯干的部分,他用手一推,就可以翻身。如果去掉这个护栏,谁都翻不了。
我马上回去看现场,和医院的情况是相反的。死者躺着的地方是一个床板,没有高的护栏。但是他是右侧卧位,我把尸体恢复原位的时候,在他的左手床边上发现一个大立柜,大立柜这一侧已经烧得黑黑的,死者的手是能触碰到大立柜的。
我们迅速去看现场照片,死者的两只手,左手是黑的,右手干净。也就是说大立柜在着火的时候,死者用左手推了大立柜,他把自己推离了火源,然后形成右侧卧位,所以两只手是有对比的。护士说只要高于躯干的物体,能接触到他就能翻回去。我自己在平地上试验,只要靠近一个墙面,或者说是一个物体高于自己躯干,一推,就能翻过去。
所以说这个案子一波三折。为什么说反反复复小一个月,因为我们法医就像一个考古工作者一样,我们见到的只是结果。你要去设想N种可能,而且这N种可能的最后的唯一的归口就是一种结论。你所有的不支持的东西,你就得逐一去排除。
06
团队力量
对于案件定性来说的话,也不仅仅是法医一方面能定性的。我们出现场有十几个团队、上百人的协作,最后综合在一起,才能去定论案件。所以我们也不想把法医的作用突出到什么地步,因为现在就是一个合成作战,一个科技作战。
返璞归真,我们实事求是地讲一个案件的定性,律师也好,检察院也好,还有家属也好,对法医寄予厚望,这没有问题,因为我们确实是沿着科学方法和眼见为实,以证据为基础去讲话。
但是通过这个案子,我想提醒的是,如果我去杀一个人,我去当一个凶手,能不能留下蛛丝马迹,能不能做到天衣无缝?我的回答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作为一个专门做命案的法医来说,我奉劝咱们在座的各位还有所有的听众朋友们,不要有这种想法,一点点都不要有。因为从我很专业的角度上,你要撒一个谎就要用十几个甚至上百个谎话去圆。而且你要做这件事情的时候,你要想到一个人的智商和上百人的智商、上百人接触的科学知识面去对抗的结果。
我说这个案子的目的并不是想证明法医多伟大,而是想告诉大家,在当今社会,一个命案的发生,我们北京的刑警,哪怕全国的刑警,他是一个合力,他是一个拳头,他是一个智囊团协同作战。你想杀一个人,你将会面对一个团队。去和一个智囊团去作战,你想你的胜率有多少?我觉得比中500万还难。
07
面对死亡
陈法医说时不时来一趟法医中心挺好,可以提前感受下死亡,然后停下来想想自己。那么目睹了那么多的死亡,陈法医会惧怕死亡吗?
惧怕!我不惧怕死亡的到来,它任何时候来我能接受,因为天天看到死亡,什么样的情况都可能不期而至。但是确实是要珍惜眼前,珍惜当下,我对得起自己就行了。
无论我以何种生命形式活的时候,我哪怕是一条鱼,我要开心的游,不枉此生。我变成一只鸟,我也要展翅高飞,能飞多高,我都要试一下。如果庐山顶我飞不上去,至少我要飞得和飞机平行,这才不枉此生。
如果我没有奋斗过,没有把人生活得舒服些精彩些,最后就死了、这个生命形式就过去了,我的记忆就这么一点点,就从遗憾、后悔或者愤怒中度过,那太没劲了。无论如何我要先做一做尝试一下,哪怕有自身条件的限制、环境限制,但至少我奋斗过、我挣扎过才有意思。
结
“不要活着的时候像死了一样,到死亡的时候却发现自己从来没活过。”
我们对生命最大的错觉就是:好像有无限期的明天可活,所以梦想永远都在拖延。直到生了重病或是看到亲友的意外过世,才会在“死亡”的逼视下升起“要珍惜、要好好生活”的勇气。
别忘了,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
(素材来源:刑侦总队 部分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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