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总基调,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为保障,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各项职能,稳步推进经济犯罪检察部门开局之年工作,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准确把握党中央和最高检党组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变化,研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系统构建经济犯罪检察制度体系,部署安排当前工作的重点方向和主要举措。
二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经济犯罪检察职能,积极投入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注重综合施策,依法严惩和预防金融犯罪;聚焦涉黑涉恶犯罪涉及领域“金融化”等特点,把扫黑除恶与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和民营企业家人身权等结合起来,巩固和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民生民利司法保护,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健全专项监督常态化机制;积极投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严惩扶贫领域和涉农领域经济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建立扶贫领域涉案款物快速返还机制,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坚持新发展理念,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有关法律政策问题解答”,依法妥善办理各类涉产权案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今年拟再发布1-2批典型案例,更好发挥指引作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建设,营造法治化发展环境。
五是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妥善化解经济犯罪领域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认真执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针对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的投资群体、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高发多发的地区、法律风险突出的民营企业,深入社区、农村、企业经常性开展以案释法,加强风险预警和防控。
六是主动适应、全面落实内设机构改革、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大力推进经济犯罪检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研究制定工作规范指引,建立专业化办案、典型案例指导、专题分析研判等工作机制,加强外部联络协调,确保工作规范、运行顺畅。
七是全力加强人才队伍和专业化建设,把讲政治和抓业务有机结合起来,以空前力度推进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建设,为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