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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开始陆续通报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

发布于:2019-1-9 9:21:49  浏览:957次
日前,市信访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残联、公用事业集团、绍兴银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9个单位党组织都以适当形式向党内通报了巡察整改情况,公开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19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贯彻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够扎实;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不够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三公经费”使用不够规范;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存在廉政风险等方面的问题。

对此,19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入手,对照问题清单,逐一研究、落实整改,对巡察发现问题中涉及的一些党员干部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严肃处理。整改中,共处理人员167人次,其中党纪处分2人,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5人,诫勉谈话21人次,批评3人次,提醒谈话154人次,直接挽回经济损失476.09万元,建立修改完善各类规章制度304个。

针对“贯彻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坚决”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启动绍兴黄酒立法保护等调研工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梳理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问题,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实施全事项“八统一”管理,实现社保公共服务“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市行政服务中心党委成立中心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心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的有效管理;绍兴银行党委及时在官网、OA、内刊、微信公众号上建立党建、纪检专栏,对上级各类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进行系统、广泛的宣传;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队伍建设的通知》,组建宣讲员、网评员、文化志愿者三支队伍,扎实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

针对“‘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市公用事业集团党委制定出台《公用事业集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配套制订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清单,厘清“三会”权责边界;市人力社保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开展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

针对“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够扎实”问题。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积极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调整优化机关、两新党组织,派出12位区级党建指导员,扎实开展“一企一品”党建品牌创建;市公用事业集团党委结合机构整合重组契机,调整下属单位基层党组织设置,全面理顺与下属企业隶属关系和管理关系。

针对“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不够重视”问题。市残联党组专题组织学习有关干部选拔方面的条例意见,并对近年来选人用人档案进行自查整改;市行政服务中心党委按照“三会监督”等有关要求,制定完善《市行政服务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全面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市信访局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照“清廉绍兴”建设标准要求,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等工作制度;市人力社保局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责任分工,对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进行集体约谈,进一步完善“三级书记”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市民政局党委认真对照年度局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制度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局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党风廉政)述职报告会。

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绍兴银行党委及时对2名多次出入澳门的员工作出劝退处理,对分行管理不严的相关责任领导作行政处分,并定期对全行员工出国(境)情况进行检查;市民政局党委对照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和请销假制度等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违反有关规定的12名干部作出严肃处理。

针对“‘三公经费’使用不够规范”问题。市信访局制定《绍兴市信访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用车审批程序,建立车辆租用台账,着力规范公务接待等有关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党委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全面清理财务开支不规范问题,对相关负责人作出诫勉谈话处理。

针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存在廉政风险”问题。市民政局党委对2013年至2017年间发生的大额费用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进一步规范有关制度程序,并约谈提醒相关负责人、调整部分岗位人员;市公共事业集团党委对招投标、劳务分包单位管理制度等进行了修订完善,切实加强对分包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和工程变更管理;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制定出台《小额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巡察后实施的14项应急、抢修等工程项目均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

 
作者:记者 胡安娜 编辑:金忞焘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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