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有着怎样的发展脉络与逻辑?重点是什么?又有哪些启示?12月17日上午,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结合几十年来亲身参与改革的经历,向北京师范大学400多名师生作了分享,其中不少饱含实践智慧的原创性见解,在听讲师生中引起热烈反响。“整场讲座内容充实、饱满,语言生动、风趣,形式多样,令人印象深刻,特别是提出的司法有限性、从中国实际出发等理念,具有很强的启发性”,法学院教师史立梅表示。“讲座无疑为懵懂的我们开了一扇智慧之窗,让我们有机会鸟瞰与近观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画卷”,法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岳艾洁说。
以实践经历理清“司法体制改革的发展脉络与逻辑”
12月17日上午,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结合几十年来亲身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的经历,向北京师范大学400多名师生作分享。
司法体制改革是什么?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景汉朝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司法制度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然随着经济基础的发展而变革。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滚滚洪流,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迈开了坚定的步伐,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历程。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从交易少、纠纷少、案件少到各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司法体制改革也呈现出“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脉络。司法体制改革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其中公正与效率不可偏废,要实现最佳平衡,而树立司法权威,除了司法机关要让司法产品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最佳值外,还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崇尚司法的风气。
以精彩故事诠释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一“重头戏”
“我的理想职业是法官,一直非常关注法官遴选制度和标准,景汉朝老师的讲解解答了我的困惑”,法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任和和说。在讲座中景汉朝比喻道,类似于医院的医生、护士、行政管理人员,司法体制改革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把司法工作人员法官检察官,以及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技术人员等司法辅助人员,和政工党务等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在此基础上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法官、检察官等级与行政职级脱钩。
政法实务大讲堂现场。
因地制宜推行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防止地方干预司法的重要举措,这一改革的依据,在于“司法权是中央事权”这一重要论断。司法权直接来自中央授权,各级法院、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诉讼和仲裁制度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司法案件管辖不受行政区划限制。除当事人均在同一行政区划内的外,法院一般只能适用全国性法律作出裁判。各级各地法院裁判的效力也不受地域限制,在全国都具有法律效力。这一原创性观点让听课师生耳目一新,法学院何挺老师就表示,“讲座中谈到的如何在司法权属于中央事权的基础上来理解司法体制改革,对我们这些从事法学研究的人来说,具有非常大的启发性”。
什么是办案责任制?为什么要推行这项改革?景汉朝认为,过去,司法权的运行方式基本是行政化的,即法官或检察官办案,但对案件没有决定权,要层层汇报,导致法官检察官“有职无权”、责任不清。完善办案责任制,就是要向法官检察官充分放权,让“审理者裁判”,类似于医生对患者享有诊断权、处方权、治疗权一样,同时明确“由裁判者负责”,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
向法官检察官充分放权,并不是“一放了之”,景汉朝强调,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不断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建立防止权力干预司法的制度,有力震慑了领导干部“打招呼”、“批条子”,以及当事人“找门路”“拉关系”。当庭宣判挤压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存在空间。“法信”平台能够提供一站式专业知识解决方案、类案剖析、同案智能推送等服务,也有效解决了“同案不同判”问题。以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平台为代表的司法公开和信息化改革,生动诠释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的道理,不仅助推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也为世界法治文明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的全球营商便利度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位居第31位、评价民商事司法制度与法院工作质效的“执行合同”指标排名第5、其中“司法程序质量”排名第1,这些成绩不时引起在场同学的热议。
以亲身感受讲透司法体制改革要坚持什么
“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主要任务和实现路径,都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谋划和推进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景汉朝坚定地说。实践证明,无论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把握、宏观设计,还是微观突破、落实落地,没有党的坚强领导,是不可能实现的。
“盗窃罪的入罪标准,是简单适用同一标准还是区别对待更加公正”,“熟人社会、模糊文化、厌讼文化等对司法和司法体制改革又有着什么影响”,景汉朝的这些发问让师生们一次次陷入了深思。“‘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解决中国的问题只能立足于中国国情,从中国实际出发,这既符合改革的目的性,也符合司法体制改革的规律”,景汉朝给出的答案引发了师生的共鸣。法学院教师史立梅就感慨道,“作为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者,我们在研究和评价中国司法制度时,应时刻关注中国的具体国情,而不是简单地去主张将其他国家的制度复制到我国,这种研究思路和方法既草率,又无助于我国司法改革的进行”。
政法实务大讲堂现场。
“这是一场主题深刻且充满干货的法治实务讲座,使我对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认识又深入了一层”,法学院20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李涵笑说。据了解,本场讲座是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专题讲座的第8场,至此,大讲堂活动实现了对京内首批7所高校的全覆盖。讲座由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涂清云主持,中央政法委、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来源:中国长安网 责任编辑:付静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