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平安资讯平安要闻平安高层热点观察他山之石平安文化以案说法平安警醒
平安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平安资讯

医疗服务费增加 检查检验费下降

发布于:2019-10-31 7:48:00  浏览:776次

记者昨天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继省级和周边地市陆续出台并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我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也于近日出台,并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目前我市公立医院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为2012年出台的标准,从公立医疗机构收入结构来看,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相对偏低,而药品、耗材及大型医用设备等检查费用占比较大。“这种不合理的构成关系,易造成药品、耗材的浪费,影响我市医疗技术发展,对老百姓的健康权益也有影响,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有利于进一步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的衔接联动。”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说。

根据方案,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对象为绍兴市人民医院、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中医院、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绍兴市口腔医院等6家市级公立医院,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10家区级公立医院也同步执行。

在我市6041项医疗服务项目中,此次调整共涉及13类1410项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其中价格提高项目1017项,价格降低项目393项,提高的是技术劳务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的是大型医用设备等检查检验类价格。同时,取消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并下调部分西药价格及中药饮片销售价格。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普通门诊诊查费不作调整,专家门诊诊查费调整幅度也低于省级方案调整幅度。

“虽然医疗服务费增加了,但像CT、磁共振等检查检验费用下降了,总体上不会增加患者负担。”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价格改革以“总量控制、结构调整”为原则,且93%的调增项目是医保支付项目,患者个人承担部分较少。


作者: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全媒体记者 徐晶锦
编辑:陈文华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
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
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060202000023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3012563号 本站设计:耳東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