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柯桥区柯桥街道的一名困难群众到所在社区申请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与我市其他区(市、县)不同的是,他需要签署一份诚信承诺告知书,明确承诺所提供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否则,自愿接受停止或取消社会救助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签署诚信承诺告知书是柯桥社会救助诚信评价机制中的重要一环。自去年5月成为浙江省首个社会救助对象诚信体制建设试点单位以来,柯桥已建起包括诚信承诺、失信认定、失信惩戒、守信激励、诚信修复和异议处理等六个方面的评价机制,提升救助精准水平。
社会救助对象被认定的失信行为包括:申请或已获得社会救助期间,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虚假证明的;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对象是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以及区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据了解,失信行为按严重程度分为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柯桥区还依托全省大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失信对象数据库,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则会有相应惩戒措施:如申请救助对象存在失信行为的,暂缓六个月救助;已获得救助对象存在失信行为的,暂停社会救助待遇至信用修复;不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失信人员,取消渐退期资格。去年就有一村民申请临时救助,经系统核对后,发现其隐瞒了儿子的车辆和工商情况,被暂缓六个月救助。
不过,社会救助对象在一定期限内能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或有公益性行为等,可实施信用修复。信用记录良好的还有激励政策,如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可向指定银行申请免息(贴息)信用贷款。
日前,柯桥区“社会救助诚信评价机制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还入选了全省核对工作信息化建设试点项目。柯桥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加强数字化建设,做实社会救助诚信建设。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作者:记者诸丹萍
编辑:杨寒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