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因未按规定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小区生活垃圾投放混乱等,柯桥区柯桥街道锦中嘉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浙江金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到了一份来自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2万元。
据悉,这是柯桥区针对垃圾分类,向小区物业开出的首张罚单。
垃圾混放,物业受罚
10月17日下午3点半,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锦中嘉苑有3处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其他垃圾桶无法使用,其桶盖被绳子捆了起来。同时,小区的保洁人员把其他垃圾桶内的垃圾倾倒在地上,用铁锹把倾倒出来的废包装袋、饮料瓶、香烟包装盒等生活垃圾铲到厨余垃圾桶内。
“金昌物业”于2017年1月1日开始管理锦中嘉苑物业。对于前述现象,物业公司的解释是:因其他垃圾的处理遇到一些阻碍,保洁人员误把其他垃圾桶“停运”听成“停用”,才做出了上述行为。
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说,从现场检查的情况看,“金昌物业”未按规定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落实日常管理责任,未有效劝导居民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小区生活垃圾投放混乱,垃圾分类质量差,情节严重。因此,他们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并当场责令锦中嘉苑进行整改,限期3日。
3天后,执法人员再次前往小区检查,发现小区厨余垃圾桶内仍存在投放混乱现象,情节严重。故在24日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金昌物业”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依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万元。
一张罚单,引发反思
昨日,记者来到锦中嘉苑小区,发现该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有了很大改观:垃圾分类投放点干净整洁,垃圾分类桶都按顺序摆放,各个投放点垃圾分类基本准确,小区内有垃圾分拣员在流动检查,发现居民放错的垃圾,立即进行纠正。
“这个2万元的罚单,罚得我们很‘痛’。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垃圾分类没做好,我们物业公司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金昌物业”负责人刘经理说,小区要做好垃圾分类,还需增加人力、物力的投入,他正向总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增派人员。在此期间,他给公司员工明确了垃圾分类的岗位责任,同时他本人也每天坚持巡查两次。
锦中嘉苑所在社区——溇梅社区党总支书记萧来富说,在处罚第二天,他就召集社区干部、物业公司分别开会,分析问题原因,落实整改举措,加强思想教育。他认为,垃圾分类做得好不好,关键在于思想上重视不重视。过去,社区仅对一部分人进行宣传教育,力度还不够大。下一步,他们将对小区5400余名居民,展开地毯式的入户宣传,提高垃圾分类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柯桥街道社管办主任薛江琦说,结合此次处罚,街道正在全面开展调研,摸排各个社区、小区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短板和漏洞,以做出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提升方案。另外,从11月1日起,《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将正式实施,届时街道将会扎实做好对每个社区的轮训宣传工作。
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处罚并不是目的,而是一种促进的手段,垃圾分类工作任重道远,需要各方引起重视,形成合力,才能真正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做好。
作者:记者 陈 松
编辑:黄靖芳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