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秋,山东省乳山市检察院经济科检察官驾驶摩托车外出办案。
院情小贴士
●恢复重建时间:1978年5月
●现任检察长:连业文(第十任)
●干警人数:现有干警69人,其中员额检察官22人
●最高荣誉:“全国十佳检察院”
“我这有几个已经办结的支持起诉的案子,先发给您看看。就是要做通工作,多用点心思,多费点事儿,没什么先进经验可谈。”盛夏时节,记者走进山东省乳山市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办公室,科长柳英华正在与西部某基层检察院的未检同仁通电话,她已经记不清这是今年以来第几个向她“请教”支持起诉案件办案经验的了。
柳英华是2017年2月担任该院未检科科长的,此前她所在的派驻冯家检察室因关爱留守妇女儿童工作而全市闻名,成为方圆几个镇区留守妇女儿童的“救助站”。
“也许从那时起,看到关涉留守儿童的各类案件,就埋下了我们对特殊未成年人加强保护的种子。”
乳山市检察院未检科自2012年9月成立,从第一个刑事案件庭前社会调查到民事维权的创新开展,从第一次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到心理咨询师走进被害人家中诊疗,经历了从单一使用刑事手段到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等手段全方位保护的发展转变,也逐渐构建了一张集预防、维权、挽救于一体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大网,让“小未检”作出了“大文章”。
“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代入感’很重要,这也是未检人应该有的担当”。采访中,该院未检科的干警特意提到了一起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的案子。
2016年5月,宫某因强奸、猥亵亲生女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每每提到这个案件中被性侵时年仅8岁的女孩,检察官们无不扼腕叹息。禽兽父亲已经入狱,孩子的未来又何去何从?在一次开学前的探望中,检察官告诉孩子母亲矫某,宫某对未成年子女实施性侵行为,严重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矫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宫某的监护权。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诉讼能力弱,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出庭建议撤销宫某对女儿的监护权。同年9月,该案开庭审理后,法院采纳检察院的支持起诉意见,依法撤销了宫某的监护人资格。随后,该院又帮助孩子办理了转学手续,让其在安全的环境里开始新的生活。
对于该院未检工作来说,很多时候做的都是些“自选动作”。尤其是最高检开展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试点以来,该院深入探讨具体案件的受案范围,探索开展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权、监护权、校园侵权等案件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和执行活动的监督。
该院未检部门三位女检察官的孩子都是学龄前儿童,每当看到孩子天真烂漫的笑容,她们比谁都懂得原生家庭的陪伴与疼爱对于孩子来说有多么重要。
今年4月,该院接待了一位“替子诉母”的父亲。这位父亲说,是儿子小豪(化名)让他来代为递交支持起诉申请书的。原来,小豪的父母协议离婚后,小豪的母亲一直怠于支付抚养费,今年小豪马上就要参加中考了,参加补习班等费用增多,所以决定向母亲追索抚养费。
考虑到本案系母子之诉,且小豪恰逢中考的关键时期,承办人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通过走访了解案件背后的情况。经走访了解到,小豪最大的心愿是希望父母能够复婚,自己拥有一个完整的家,且小豪父母婚前感情基础较好,离婚本无原则性问题,双方离婚后两年均未再婚,具有复婚的可能性。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多次对小豪的父母开展修复夫妻关系的调解工作,结合案例向双方讲解了青春期叛逆的危险性、中考的关键性及原生家庭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在检察官的多次努力下,两人重归于好,小豪的母亲回家居住,并表示近期将与小豪的父亲办理结婚登记,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让孩子能快乐无忧地学习生活。今年6月1日,小豪向乳山市法院申请撤诉,同日乳山市法院准许撤诉。
“妈妈回家后,我再也不用吃泡面了。晚饭时,父母一边吃饭一边听我说着学校里的事,我现在很幸福。我一定会认真准备,考上高中,不辜负检察官姐姐们的一片苦心。”检察官在回访时,小豪高兴地说。这个“妈妈请再爱我一次”的故事,在该院检察官的一致努力下终于有了一个美满的结局。
近年来,在乳山市检察院的不懈努力下,威海市首个“未成年人民事检察服务工作站”在2个基层法庭相继挂牌成立,2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害人获得了6万元的司法救助金,16起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得到妥善解决,近2万名中小学生接受了预防校园欺凌、性侵的法治讲座。正如检察官承诺的那样:“你的快乐,我的责任”,他们已然把每一株花朵的灿烂开放当作了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未检工作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我们愿将这份对未成年人的挚爱传承下去,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不断探索创新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工作机制和方法,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片蓝天。”该院检察长连业文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