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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基本医疗保险全市统一 - 个人缴费有所提高,财政投入力度更大

发布于:2018-8-29 7:47:08  浏览:927次


图片来自网络

“全民医保”时代就要来了!近日,我市出台《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内容涉及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等。昨天下午,市人社局召开医保新政新闻发布会,对《实施办法》进行综合解读。

范围更广
破解医保制度碎片化
基本达到人群全覆盖


据介绍,我市于2001年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通过10多年的制度完善,陆续出台实施了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等制度,全市总参保人数达到460多万人。

但在我市医保制度实施之初,考虑到全市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负责本地医保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于各自为政,医保制度存在碎片化,各县(市)同一个医保险种在政策标准、经办服务等方面各不相同,医疗保障公平性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不利于医疗保障制度的长期稳健发展。

“通过出台《实施办法》,将原来分散的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等8个政策文件整合到一个制度中,实现了全市医保参保范围、资金筹集、缴费标准,保障待遇、基金管理、经办服务和信息化建设‘七统一’,解决了各地医保政策各自为政、内容不同的‘短板’。”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构建了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为补充的更加公平合理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据了解,此次新政的参保对象覆盖范围更广,把与本市居民结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市从事宗教教职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也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基本实现人群全覆盖。

待遇更好
推进全市域公平共享
体现对特殊群体关爱


实行全市统一的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总体待遇都有所提高。

根据《实施办法》,在基本医保待遇上,全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起付标准从80元降到50元。诸暨、嵊州、新昌三县(市)普通门诊累计净报销限额提高到全市标准,其中诸暨市、嵊州市从600元提高到800元,新昌县从500元提高到800元。嵊州市和新昌县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均有所提高,如嵊州市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无论是基层医院还是大医院,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都比2018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新昌县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从4000元提高到5000元。

在大病保险待遇上,对特困人员、低保户、困难救助人员等特殊人群,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70%。全市特殊药品的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60%,最高支付限额从30万提高到40万元。

此外,新政策还新增了未就业妇女生育待遇,明确未享受职工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助的参保人员,住院分娩享受居民医保基金定额补贴,平产为1200元,难产助产、多胞胎或剖宫产为1500元。

就医更方便
扩大刷卡结算范围
简化转外就医手续


“往返奔波累、报销周期长”曾是众多患者在异地就医时的痛点。不过,这种情况将发生改变。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已统一接入国家跨省就医结算系统,明年起,异地安置、转外就医、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等人员在办理备案的前提下,可在外省联网医院实现住院就医费用直接刷社保卡结算。

借着“最多跑一次”改革红利,参保人转外就医、异地就医、出国(境)带药等就医管理备案流程也得到简化,取消了所有社保经办机构可以自行获取和不必要的材料证明,只需由统筹地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相关备案表后上传至医保经办机构,即完成备案,不必再跑一次社保经办机构,真正实现“零跑腿”。

全市医保实现同城互认,无疑让老百姓的“福利”再升级。如门诊规定病种患者,在市内发生参保地变更的,无需再次提供相关资料,可直接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即可。

分级诊疗更实
扩大起付标准差距
转诊报销比例提高


今后,市民去社区医院看病,除了路途方便,还能享受到社区医院报销更多、转诊到大医院报销比例更高等优惠。

《实施办法》扩大了三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差距,三级医疗机构从1000元提高到1200元,二级医疗机构从600元提高到800元,基层医疗机构为300元。同时还增加“普通门诊基层首诊、7日内转诊”的内容,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经基层医院首诊,在7日内转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从65%提高到70%,退休人员从70%提高到75%;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也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在分级诊疗体系的过程中,医保一方面发挥‘指挥棒’作用,通过医保基金差异化的支付比例引导患者到基层就诊;另一方面发挥‘紧箍咒’作用,以总额预算为基础、以按病组(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引导医院主动向下转诊普通病患者。”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

明年缴多少?
个人缴费虽有提高
财政投入力度更大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除大学生外,其他城乡居民的筹资标准为每人131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420元,比2017年提高120元,财政补助从700元提高到890元,增幅27.1%。

“我们是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来确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提高较快,筹资标准也相应有所提高。在总筹资标准中,个人只占标准的三分之一左右,财政补贴占三分之二左右。虽然明年个人缴费标准增幅较大,但与省内其他地市相比,缴费标准处于全省排名第七位左右,待遇享受标准却处于全省排名第三四位,仅次于杭州、宁波,跟温州相当。

此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因病致贫对象、享受基本生活费的困境儿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规定全额补助。

 
作者:见习记者 徐晶锦 编辑:陈文华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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