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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打响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治理战 骗提者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发布于:2018-7-6 13:20:06  浏览:804次
记者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本月起,我市打响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治理战,今年来,市本级已排查出7笔疑似公积金违规提取,接下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查治理。对骗提套取公积金的,除追回款项外,申请人也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影响今后的公积金使用资格。

骗提治理战本月打响

拿着外地的购房资料办理公积金提取,对自己提取的理由支支吾吾,办理业务的过程中神情闪烁……对这样的申请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的工作人员就上了心,虽然对异地购房的核查存在一定难度,但仍积极联系属地的房管、地税部门,确认房产交易信息的真实性。

“一方面通过办事人员的经验判别,另一方面通过对资料真实性的核查,今年以来,已排查出7笔疑似公积金违规提取的行为,其中3笔已经核实,都是利用虚假异地购房材料来骗提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查治理,编造虚假事实、提供虚假资料等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面临严惩。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系统在防范资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改进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一些机构和个人的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

据了解,骗提套取行为主要包括利用虚假身份信息、虚假亲属和夫妻关系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利用虚假工作和劳动关系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利用虚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租赁)自住住房事实或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利用虚假偿还商业按揭贷款事实或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利用虚假鉴定报告、病情诊断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行为。

骗提行为将面临严惩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与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将严厉打击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及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黑色产业链”。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也于去年起草了《绍兴市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骗提套取行为区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处理措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申请人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已造成骗提套取事实的,除限期追回提取款项本息外,也将视情况对申请人处以提取金额5%~10%的罚款。同时,申请人将被列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用黑名单,限制其今后一段时期的公积金使用,其中在限期内全部退回款项本息并缴足罚款的,自足额退款并缴足罚款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在限期内未全额退回款项本息或缴足罚款的,自足额退款并缴足罚款之日起5年内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此外,骗提套取有关情况也将书面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如申请人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的,则将有关情况同时报送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作者:记者 干政 编辑:陈文华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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