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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在全省首创美丽河湖分类“考试” - 生态湿地、人文景观……看看你家门口的河(湖)属于哪一类?

发布于:2018-3-12 7:41:40  浏览:909次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本网讯 日前,越城区发布了全省首个美丽河湖分类评价标准,将对全区960条河流和10多个湖泊进行分类并打分。其中有15条共性标准,违反任何一条都会被一票否决。除此之外,在分类标准中设置了最低分,一不小心就会“不及格”。

迪荡湖、犭央犭茶湖、环城河等等,生态湿地的河湖、城镇社区的河湖、工业园区的河湖,治水工作中不同的河湖需要不同的标准进行评价。据了解,越城区首创的分类评价标准更加突出河湖的景观性、功能性,共有四种分类标准。如犭央犭茶湖是原生态风貌保持较好的湖泊,属于湿地生态类,标准主要突出自然这一特点,对流域内动物、植物的种类、水质等要求较高;如鲁迅路河这样的景点沿线河,属于人文景观类,标准突出观赏性,要求河(湖)有一定的水域特色与地区代表性,涉水配套旅游设施要达到景区3A标准等等。此外,有城镇居住类和工业园区类,分别突出人水和谐与环保的特点。

越城区治水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出台该评价标准是对浙江省美丽河湖创建工作的响应。《越城区区级美丽河(湖)评价标准》有共性标准与分类标准,15条共性标准中包含水环境质量、河(湖)长制情况、河湖管理情况、社会功能等基础评价标准,采用一票否决制,即有一项标准未达到就不能被评为美丽河(湖)。

据了解,去年我市开展剿灭劣Ⅴ类水行动,7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达标率100%,128个市考核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Ⅳ类水。如今,城市河流(湖泊)的基本功能已经恢复,但还远没有达到“美丽”的标准。突出河流(湖泊)的功能性,提升环境质量,通过治水工作让“美丽”看得见,让百姓拥有获得感,是制定标准的初衷。

据悉,越城区将通过全面摸排,树立已有的美丽河(湖)样板,配合小城镇综合整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对河(湖)周边的景观建筑进行改造提升。

 
作者:见习记者 唐洋洋 实习生 张锡涛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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