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发布“三个一律”新规定
不礼让斑马线,今后可不只是罚款、扣分这么简单。昨天,市文明办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绍兴市“礼让斑马线”规定》,对不礼让斑马线的驾驶员作出了三条新规,如果驾驶员不礼让斑马线,不仅要曝光,机关事业单位员工还将抄告单位人事部门,多次不礼让的必须参加文明考试。
根据《绍兴市“礼让斑马线”规定》,对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且已经交警部门处罚的,将一律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和绍兴文明网实名曝光。今后,对于多次不礼让斑马线被交警处罚的驾驶员及车辆,还将曝光当事人照片等。
此外,如果不礼让斑马线被交警处罚的驾驶员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了公开曝光外,一律将行为人姓名及工作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抄告有关组织人事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如果当事人在外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也将告知当地相关单位及部门。
一年内因不礼让斑马线被处罚扣分满12分,换句话说,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过4次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的,除了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外,一律同步参加市文明办组织的市民文明素质教育闭卷考试,成绩合格方可重新办理相关证件。
据了解,该规定将长期执行下去。“礼让斑马线需要交警严格执法,更需要群众监督,希望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治,强化驾驶员礼让斑马线的意识,使得礼让斑马线成为绍兴街头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市文明办负责人说。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