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法制报 作者: 陈立波 卢日成 编辑:许乔静
7月18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省级大型危化品企业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座谈会,通报了16家大型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督查情况,并对34家省级大型危化品企业和易燃易爆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集中约谈。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6月20日至7月初,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派出2个督查组,对省内16家大型危化品企业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手续不齐全、消防安全布局及场所设置不规范、消防设施配备使用及维护保养不到位和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队伍建设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危化品企业有一整套的消防安全规范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督查组负责人告诉记者,消防安全在危化品企业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内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都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但在督查中发现,部分企业仍存在未依法对厂区内的相应建筑物申报消防审核、验收手续,擅自变更已经验收建筑的使用功能,未进行重新申报消防变更手续。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严格落实审核、验收手续,很可能导致企业内部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要求。”该负责人介绍,在实地督查时,督查组发现个别企业存在擅自变更经消防验收后的建筑布局,消控室的隔墙和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新改造管道穿过防火墙处的防火封堵不到位;部分临时构筑物搭建占用防火间距;普遍存在消防通道不符合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要求,或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另外,督查组还发现,部分企业缺乏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消防日常巡查制度流于形式,消防设施损坏严重,很多企业的消防安全标志包括疏散安全标志、安全出口标志、消防管网标识等,都存在缺失、损坏、错误、不规范等现象,甚至还有部分企业出现员工不会操作消防器材,消控室值班人员不在位、没有持证上岗等情况。
据了解,我省是危化企业大省,有1.74万个危化品企业,企业的数量和产值分别居全国第三和第四位。下一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要求参会企业的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以及具体管安全的执行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提高企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