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吕青拒贿12次拒收礼金5次拒绝宴请42次
“法官只要不贪没有推不了的人情”
图为吕青和案件当事人亲属进行沟通交流。 (资料图片)
人物档案
吕青,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大学法学硕士,2004年进入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现任市中区法院副调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从事审判工作12年来,所办案件无一因自身原因发回重审,无一原则改判,被荣记个人一等功,获得全省优秀法官、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
身着法官服的吕青身材颀长,透出一股干练劲儿。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见到刚刚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会赶回的吕青。
市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共5名法官,平均一年要审理大约500起案件,作为庭长,吕青要承担同样的案件数量,还要和两名副庭长带头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同时处理各种事务。
忙,是吕青工作的常态,但她说,忙点累点、加班加点都不怕,怕的是,由于工作疏漏,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出现任何问题或者瑕疵。在她的心中,把案件办扎实,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受得住检验,才是根本。
这个刑庭庭长“难说话”
案件进了法院门,不找法官,法官肯定不会给你好好办案,这是许多案件当事人的“思维定式”。但在市中区法院刑庭,这一判断被屡屡证明是错误的。
吕青说:“凡是涉及案件的问题,我的原则是当庭充分说,庭外还可以电话交流,但绝不去饭桌上说。如果法官和案件当事方曾有过饭局等‘交流’,一旦遇到观点碰撞,法官就要考虑表达方式和方法,不可避免地会影响案件处理。”
尽管如此,要完全禁绝别人找也是不现实的。吕青说:“遇到亲友、同事甚至领导问询案件,我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讲清楚案件的情节、量刑幅度,是否应该退赔、缴纳罚金等,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
正因如此,久而久之,“市中区刑庭女庭长难说话”不胫而走。
记者在市中区法院采访时听到这样一个故事:吕青的爱人在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任教,他的一位做律师的学生提交EMBA开题报告时提到,因近期忙于找主审自己代理案件的一位女庭长却难以找到,以致耽误了报告的提交。直到一段时间过后判决结果出来,这位律师才从同学口中得知,这位难见面的女庭长和自己的老师竟是一家人。
吕青的案头,摆放着她最喜爱的法官宋鱼水说过的一句话:“一个优秀的律师后面可以有百万家产,一个合格的法官背后,只能有洁白朴素的生活。”
吕青把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办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时,被告人的亲属通过吕青的同学得到她的联系方式,多次打电话联系未果,便揣着厚厚的红包来到法院。吕青了解其意后,当即严词拒绝。
多年的工作让她悟出一个道理:只要不贪,就没有推不了的人情;洁身自好,才是理直气壮、公正判决的资本。
市中区法院的廉政档案中记载,近年来,吕青拒贿12次,拒收礼金5次,拒绝宴请42次。
在金钱和物质诱惑面前,吕青始终保持着清醒和坚定。
不容许任何人玩弄法律
吕青常对刑庭的法官们说,让群众满意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只有依法公正判决,才能让群众真正满意。法律的力量在于公正,法官的分量也在于公正。
办理发回重审的被告人杨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一中,吕青了解到,杨某伙同他人在一家大酒店内将在此住宿的东北籍男子砍伤致死。被害人死时孩子只有1岁,被害人的父亲因凶手迟迟未归案,案件久拖不决,十多年间不停往返于吉林与山东两地。被告人杨某因案件历时经年、取证困难,加之几名重要证人二审时翻证,态度嚣张。
绝不能听任行凶者亵渎和玩弄法律却逍遥法外!吕青反复研究案情,决定通过传唤重要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并对其他主要证人进行复核,以此重新组建新的证据链,还原案件事实。
吕青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几十次沟通、协调,终于使一直不肯露面的目击证人同意作为控方证人出庭作证,证实其在公安机关所作证言属实,二审期间证言发生变化,系因受到杨某律师的诱导。其他几名主要证人接受复核时所证实的事实与此基本一致。
至此,案件事实水落石出,被告人最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凭着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凭着严谨细致的作风,多年来吕青办理的案件,被告人当庭认罪率达到70%,宣判后服判息诉率达到99.3%,涉及的所有被害人100%满意。
挽救失足少年残缺心灵
10月17日下午,山东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2016级8班的教室里座无虚席,一堂“感受法制 健康成长”的法制教育课正在进行,讲课的是他们的法制副校长吕青。
吕青从“法”的古体字“灋”的写法作为切入点开讲:“灋”是“法”的古字,由氵、廌、去三部分组成,其中的“廌”,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会用角去触理曲的人。
为了让同学们更深刻地了解什么是违法行为,如何更好地进行自我保护,吕青结合自己参与审理的案例,使同学们明白,同学、朋友相处要团结友善,遇到生人搭讪如何巧妙躲避,网络交友要慎重有度。
法制教育课深入浅出,同学们受益匪浅。
吕青是法官,也是挽救失足少年残缺心灵的园丁。
2010年11月,市中区法院开通全省首家功能性“网上法院”。吕青考虑到青少年擅长运用网络交流的特点,适时提出通过网络对青少年犯进行帮教回访的思路。
很快,市中区法院“网上法院”专门开设了以吕青的名字命名的“与法同行,青春飞扬——吕青关爱成长热线”栏目。
热线开通至今,吕青已有好友370余人,在线交流5000余次,通过中枢调度解决问题50余个,视频回访帮教考察远在重庆、云南、海南、陕西等全国各地的未成年缓刑犯60余人,真正实现交流无限制、关心零距离、大爱漫时空。现在,吕青将这60多名未成年缓刑犯全部加为QQ好友,定期视频回访,并建立网上考察档案。2013年4月,“吕青关爱成长网络热线”被命名为济南市“十佳先模创新示范岗”“工人先锋号”。
主持热线之余,吕青走进校园开展法制辅导,先后被聘任为济南4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举行法制辅导30余次,受教育师生上万人次。(曹天健)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黄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