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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为民工讨薪尽心尽力

发布于:2015-2-13 8:38:39  浏览:1512次

  岁末年初是农民工带着工钱回家过年的时节,也是讨薪纠纷的集中高发期,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权的职能优势,浙江省司法厅2014年11月下发通知,要求各法律援助机构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春节期间,在全省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至今,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已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8963件,受援农民工19631人,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24632人次,为农民工讨回欠薪2.06亿元。

  开辟绿色通道,讨薪法律援助无门槛

  2014年11月28日,象山某制衣有限公司的几名农民工到象山县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求助,反映公司拖欠200多名工人300多万元工资,而且,公司有一笔300万元的到账货款,因债务纠纷将被另外一家企业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该案时间紧、任务重,又逢周末,象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决定给予援助,特事特办启动讨薪绿色通道,对所有被欠薪的农民工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并在援助的同时补办申请手续。该中心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加班加点,在最短时间内将劳动合同、工资凭证等相关证据收集齐全,逐一核算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援助律师与公司负责人积极联络,通过劳动仲裁调解和法院强制执行,截至2014年12月4日,总额336万元工资和经济赔偿金全部发放给农民工。
  切实畅通绿色通道是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服务农民工讨薪的郑重承诺。省司法厅要求,讨薪专项行动期间,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申请做到“三优先”服务,即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不审查经济困难标准。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要简化办理程序,实行申请到指派一次性办妥,情况紧急的要先予受理指派再补办申请手续。各地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安排人员节假日值班。对残疾农民工实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对外出的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帮助其与外地法律援助机构联系维权。舟山针对船舶修造企业多、农民工多且集中、欠薪案件易发的特点,实行主动上门服务。据统计,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均已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接待窗口悬挂了相关标识指示牌。(下转4版)
  

  求助工作站点,一站式服务就在身边

  日前,桐乡市某塑料公司拖欠19名农民工的工资陆续到账了,预计在新年前发放完毕。2014年12月中旬,因公司主要负责人去向不明,19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去桐乡市石门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工作站了解情况后及时受理了案件并报送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批。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赶往涉事企业调查收集证据,核对书面劳动合同、欠薪前职工工资发放及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该案经劳动仲裁机构调解,农民工方和企业方达成调解协议。
  法律援助工作站是法律援助机构的分支,设立在乡镇(街道)、工会、劳动仲裁院等行业部门和经济开发区等农民工聚集地,主要职责是就近就便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为受援群众提供从申请到获援的一站式服务,做到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零距离、零等待”。省司法厅要求,在专项行动中要积极推进求援渠道的便捷化; 要继续在农民工集聚地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装挂醒目的法律援助标识,让农民工认得清楚,找得容易,联系方便;要不断完善异地协作机制,积极办理异地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事项,降低跨区域调查取证等方面的成本,节约维权时间;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援助站点的建设,注重站点功能发挥,为受援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减少奔波。
  现我省各地均已建成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开发区)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多级联动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制度、“远程法律援助进农家”活动已经在全省全面开展。依托以上网络体系,农民工就近就便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进一步畅通。各地法律援助中心还在当地劳动仲裁机构、工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拨打12348,一个电话解决讨薪难题

  李某江是宁波江北区一家服务企业的员工,2015年1月6日,他拨打了“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得知还有免费律师这回事,于是找到宁波市江北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帮助讨薪。经过法律援助,1月30日,李某江等65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由法院执行到位。
  “12348”法律咨询专线是司法行政部门面向社会的免费法律咨询热线,由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解答。近年来,我省司法行政部门大力推进“12348”法律咨询专线建设。省司法厅出台建设指导标准,各地配强配齐工作人员,更新硬件设施。现已有69个法律援助机构将咨询专线升级为集咨询、留言、录音、统计等功能为一体的服务平台。
  专项行动期间,省司法厅要求各地务必保持“12348”法律咨询专线畅通,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电话咨询热情解答,有效指引;对有法律援助必要的,及时指引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同时要求各地检查悬挂在农村、社区等地的“法律咨询,请拨12348”指示牌,及时更换或增挂。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12348”法律咨询专线共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24632人次,含讨薪类咨询21563人次。

  上门帮扶,农民工讨薪更便捷

  专项行动中,省司法厅要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认真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对涉访群体性讨薪纠纷提供上门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等服务。行动开展以来,全省累计为农民工群体性讨薪纠纷提供上门受理服务30件次,涉及农民工3900多人。
  前不久,永康市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地镇政府要求,为农民工群体性讨薪提供上门服务,案件圆满办结,83名农民工拿到180多万元欠薪后安心返乡。此案办理中,永康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专业律师与中心工作人员,到农民工所在地上门受理并了解案情。援助律师连续几日就地整理法律援助申请材料、诉讼证据材料和财产保全材料。后经法院调解并强制执行,所有拖欠工资已发放给农民工。受援农民工马某坦言,“没想到免费律师还能直接到厂里来帮我们,都不需要我们自己跑,以后遇上拖欠工资的事,我们还要找法律援助。”

  用心服务,追求最佳维权效果

  2013年6月4日,赖某在工作时受伤,住院治疗164天,出院后仍须每周进行3次血透治疗,被认定为一级伤残,后续还需进行肾脏移植手术。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介绍,此案是典型的农民工工伤维权案件,如果通过仲裁或诉讼结案,受援人首次能获得赔偿大约仅20余万元,今后的各项赔偿,需要根据治疗情况,每年打一次官司,每年申请一次法律援助,此方法将导致赖某无法支付肾脏移植手术和后续治疗的高额费用。因此,此案最好的解决方式是调解结案。援助律师想尽一切办法,追求最佳维权效果,为赖某一次性争取了281万元赔偿款,使这一家人重新鼓起勇气面对今后的生活。
  追求最佳维权效果是我省法律援助工作为农民工服务的重要原则。在为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等维权过程中,各地坚持宜调则调、能诉快诉的原则,注重加强援调对接。对农民工讨薪和工伤赔偿案件尽可能采用非诉讼调解方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仲裁调解的高效便捷优势,及时化解矛盾,降低维权成本,力争让被欠薪的农民工带着工钱回家过年,力求最佳维权效果。

  引导理性维权,讨薪不影响社会稳定

  2015年1月26日,数百名农民工集结在宁波市政府门口,情绪十分激动,希望政府解决欠薪问题。鄞州区集仕港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单位及时介入并赶往现场,向农民工耐心解释法律规定:即使企业财产被法院查封,职工工资也可以在执行程序中优先受偿。农民工的情绪逐渐平稳。随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又承诺政府可以给予法律援助帮助解决欠薪问题,并指导农民工选出代表办理有关手续。最后,这些农民工放弃了极端方式,而选择相信政府,进行理性维权。本案现已由劳动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农民工的诉请获得了支持。
  农民工群体性讨薪纠纷由于人数众多,农民工情绪激动容易激化矛盾,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在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引导农民工理性维权也是法律援助机构的重要职责。专项行动中,省司法厅要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办理农民工讨薪案时要热心接待、耐心服务,同时要不厌其烦地向农民工宣传国家处置欠薪问题的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专项行动至今,法律援助机构介入处理拉横幅、堵路等极端讨薪维权案件50件次,涉及农民工6000多人。

  提供优质服务,机会平等结果也要平等

  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伟强表示,法律援助既要让农民工有平等的机会享受法律服务,也要保证服务质量,让农民工获得平等的结果。
  为确保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中的办案质量,省司法厅提出以下几点要求:改进案件指派方式,指派具有农民工常涉纠纷办案专长的人员为农民工提供援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建专业农民工服务团队,逐步推行点援制服务;规范农民工法律援助事项办理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促进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开展;全程跟踪,专项行动期间,对群体性讨薪案件要指派专人全程跟踪了解办案进程,落实听庭和回访。
  据悉,专项行动开展至今,各地认真抓好质量监管,未有更换承办人员的要求和办案质量方面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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