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绍兴市本级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特困供养机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自查,积极构建养老服务兜底保障体系,全力保障特困供养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是构建立体化政策体系。突出兜牢优先,持续优化完善养老服务行业党建平台,建立“摸排、施策、跟进、帮扶”工作机制,健全入住评估制度,建立评估调访小组。2022年以来已安置成年孤儿和流浪乞讨人员共43人。健全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履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做到闭环管理、系统治理。落实专款专用。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特困供养机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2023年起绍兴市区基本生活费调整至2048元/月,照料护理费调整至207-1656元/月,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专款专用。同时实行民主管理制度,接受老年人和社会的监督,按要求落实财务公示制度。
二是健全精细化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认真落实一人一档,及时建立老年人入住档案和健康档案,做好文件档案“八防”工作。实施物资管理,严把资产采购和捐赠接收关,在倡导爱心人士实名捐赠的同时,确保捐赠食品来源、生产日期安全。此外,还健全了院内固定资产和捐赠款物的使用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成立由“特困”老人代表参与的遗物遗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采取“9+3”管理模式,完善遗物处置。
三是整合多元化养老服务。构建基层“新格局”,成立民主管理委员会,在特困老人中成立互助促进会和自查自纠队,借助四季特色活动,真正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绍兴市本级特困供养机构2023年共开展活动684次,参与6782人次。打造智慧“优平台”,以老年人照护服务为中心,借助智慧系统“颐越e家”形成老年人照护电子记录。同时针对老年人无人看护时,能及时监测、发出报警信息并通知到医护人员或其他指定人员,便于第一时间发现并实施救助。截止目前绍兴建成4家特困供养智慧公办养老院。构建社会参与,从医疗护理方面、心理健康方面、老年教育方面、生活服务方面、休闲娱乐五个方面积极搭建平台,激发老龄社会活力。
来源: 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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