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晚,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金砖国家首席大法官论坛,在参加“通过行政诉讼保护经济参与者利益和营商环境”专题研讨时发言。周强介绍了中国法院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表示愿与金砖各国法院巩固深化司法合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共同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图为金砖国家首席大法官论坛中方会场。孙若丰摄
周强指出,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中国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积极推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国的营商环境指标持续大幅提升。
周强介绍了中国法院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经验和做法。一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依法惩处侵害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规制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加强改革创新探索,不断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民商事案件审判规则、便民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涉外审判工作机制。三是加强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胜诉权益。促进现代科技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如期实现并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更加健全。
周强表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意学习借鉴金砖国家司法工作经验,与各国巩固深化多边司法合作,共同发挥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能作用,促进各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巴西联邦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长迪亚斯?托福利,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经济纠纷庭法官弗拉基米尔?V?波波夫,印度共和国最高法院大法官S?拉温德拉?巴特在本次研讨中作专题发言。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责任编辑:徐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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