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平安资讯平安要闻平安高层热点观察他山之石平安文化以案说法平安警醒
平安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平安要闻

7月31日起试行!最高法发文完善类案检索制度明确参照案例 统一法律适用

发布于:2020-7-29 7:22:00  浏览:601次

人民日报北京7月28日电 (记者徐隽)为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类案检索制度,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于2020年7月31日起试行。

《意见》共计十四条,对类案检索的适用范围、检索主体及平台、检索范围和方法、类案识别和比对、检索报告或说明、结果运用、法官回应、法律分歧解决、审判案例数据库建设等予以明确。《意见》明确了应当进行类案检索的四种情形:一是拟提交专业(主审)法官会议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的;二是缺乏明确裁判规则或者尚未形成统一裁判规则的;三是院长、庭长根据审判监督管理权限要求进行类案检索的;四是其他需要进行类案检索的。

《意见》指出,类案检索的范围一般包括: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参考性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法院及本院裁判生效的案件。除指导性案例以外,优先检索近三年的案例或者案件;已经在前一顺位中检索到类案的,可以不再进行检索。《意见》要求,检索到的类案为指导性案例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作出裁判;检索到其他类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作出裁判的参考。如果检索到的类案存在法律适用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等规定,通过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予以解决。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高翔

关于我们  |  组织结构

版权所有:平安绍兴新闻网Copyright2014
号电话:0575-8516 2227、0575-8515 4422、0575-8517 8202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300号
广告代理合作单位:绍兴市蓝剑传播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33060202000023号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3012563号 本站设计:耳東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