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我市划定了绍兴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以下简称非道机械)区域。根据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除应急抢险工程需要外,越城、柯桥、上虞三区分别有3个封闭区域(不含边界道路)全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机械。
当前,非道机械污染物的排放已成为影响我市城区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划定禁用区域,就是想减少非道机械的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非道机械主要包括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等工程机械,农、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机场地勤设备以及空气压缩机等非道移动设备等等。高排放非道机械,是指排放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Ⅲ类限值标准的柴油非道机械。
目前,该规定的实施范围包括,越城区内为“杭绍台高速公路-S308省道-二环西路-S308省道(绿云路)-北站东路-G329国道(钱陶公路)-于越东路-越兴路-群贤路-越东路-二环北路-二环东路-二环南路-S212省道-S24绍诸高速公路-杭绍台高速公路”所围合构成的封闭区域;柯桥区为“高尔夫路-香林大道-越州大道-纺都路-湖东路-群贤路-镜水路-轻纺城大道-柯岩大道-高尔夫路”的封闭区域;上虞区为“G329国道(亚厦大道)-江红路-五星中路-东山路-梁祝大道北段-迎宾大道-凤山路-百岭路-渡江路(曹娥江大桥)-G329国道(亚厦大道)”的封闭区域。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作者:记者裘玮编辑:雷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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