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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逐年下降 警惕新型毒品——我市公布去年以来禁毒举措及成效

发布于:2020-6-25 8:37:00  浏览:772次

本网讯 明天是第33个“国际禁毒日”,为深入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23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19年来我市两级法院禁毒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并公布了5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统计显示,近五年来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收案、结案均呈下降趋势,尤其是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等毒品案件371件,仅占近5年全部审结刑事案件的4.91%。自去年以来,在已经判处的611名被告人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共有76人,重刑率达12.44%。

需要警惕的是,随着毒品类型不断增加,新型合成毒品的犯罪比例快速上升。当前,我市涉毒领域呈现传统毒品、合成毒品、新型毒品“三代毒品”共存局面,其中81.6%的涉案毒品为甲基苯丙胺(冰毒)等化学合成类毒品。由于毒品容易“戒而复吸”,去年至今,全市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有106名累犯。  

此外,借助现代通讯联络技术进行毒品交易,使用微信、支付宝等勾连交易,以及通过物流寄递渠道贩卖毒品的犯罪行为也日趋增多。2017年底,诸暨一名留学生卞某晨提供大麻种子让其父亲卞某磊在诸暨家里种植,同年3月至10月,父子俩合谋,由儿子在国外远程联系购买大麻的买家并收款,而卞某磊将大麻成品快递寄给相应买家。2018年1月至10月,卞某晨通过微信至少交易18次,涉及大麻共计294克,获利至少13530元。最终,卞某晨及其父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和三年九个月,并处相应罚金。该起案例也成为2020年全国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面对严峻复杂的毒品犯罪形势,我市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同时,建立毒品犯罪案件快立快审机制,并加强与公安、检察、海关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从源头上加大对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作者:见习记者 周梦琪 通讯员 杨敏儿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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