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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佰馨大药房假口罩案主犯一审获刑15年

发布于:2020-6-24 20:31:00  浏览:791次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记者吴文诩)记者24日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北京法院近日对9起涉疫类刑事案件进行宣判,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2个月至有期徒刑15年不等的刑罚,以及1万元至400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中,北京康佰馨大药房销售假口罩涉案主犯李东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00万元。

朝阳区人民法院查明,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1月26日,被告人李东伙同李俞章、罗涵毅从山东省高密市购进标注“3M”字样的口罩50余万只,销售给京津冀等地药店或个人,销售金额达420万余元。上述口罩侵犯了“3M”注册商标专用权。经检验机构鉴定,上述口罩过滤效率数据不符合相应的国标要求。

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属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三人的行为同时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从一重罪处断原则,认定为销售伪劣产品罪。三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明知口罩系疫情防控物资且供求关系紧张,仍低价购进过滤效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口罩进行销售,其行为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妨害疫情防控,应依法严惩。在共同犯罪中,李东系主犯,李俞章、罗涵毅系从犯,依法对从犯减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李东有期徒刑15年,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判处李俞章有期徒刑10年,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判处罗涵毅有期徒刑9年,罚金人民币250万元,并追缴3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330余万元。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陈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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