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2020年绍兴市禁渔期启动,本次禁渔率先由曹娥江、浦阳江和钱塘江(绍兴段)于3月1日0时开始,至6月30日24时结束。在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方式(除休闲渔业和娱乐性垂钓外)。
昨天,越城区马山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工作人员来到曹娥江马山段,对辖区10.25公里长的水域进行巡逻走访,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倡议书等方式,向沿途群众宣传禁渔期渔业和水域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还设立举报电话,呼吁群众互相监督、积极举报、共同维护禁渔期间河流环境。
市农业农村局有关人士说,每年春夏之际是鱼类产卵繁殖季节,实施禁渔期制度就是通过休养生息,增殖养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为确保禁渔期全面实施,市渔政部门将加强执法巡查力度,联合公安严厉打击在禁渔期间的非法捕捞行为。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了解,绍兴市外荡水域(指非封闭的荡漾、河道、抖河和溇浜等),禁渔时间为4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