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了加强企业复工复业后疫情防控工作的事中、事后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护航企业生产有序进行,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出台《企业复工复业后疫情防控属地督导工作机制》,确保把企业复工复业后的疫情风险降到最低,实现风险可控、生产有序。
对于规上企业,包括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重点楼宇、建设工地和重点市场等,各区、县(市)要按照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意见,向每家规上企业派驻1名驻企指导员,督促指导企业按照《绍兴市复工复产复市后疫情防控指引》,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每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无异常情况每日实行“零报告”制度。
对其他各类经营单位,各区、县(市)要压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加强网格化管理,按照片区网格员和基层卫生人员“1+1”模式,每日对责任区域内已复工企业进行现场指导检查,查看企业是否落实防控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督促整改到位,并做好记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和卫生健康等部门要重心下移,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支持乡镇(街道)对各类量大面广的经营单位加大巡回检查力度,对防控措施不到位又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部门要制定完善企业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处置程序、步骤、人员,确保企业内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高效有序处置。对企业发现的疑似病人,实行优先排查、快速流调,迅速隔离密切接触者;按企业员工人数、作业方式、聚集程度、发病情况,迅速采取应急防控措施。
作者:记者 胡诚浩编辑:王颖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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