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根据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养老服务机构恢复服务的通知》和市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养老服务机构恢复服务的补充通知》,在经历近两个月封闭式管理后,3月24日起,全市养老机构有序恢复服务。
3月25日中午,绍兴市社会福利院特派专车和护理人员护送11位老人返院。经过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办理手续后,老人们回到了自己的住处。“感觉就像回家一样,很开心!社会福利院的服务工作也很细致!”走进熟悉的房间,老人沈克伦欣喜地说。
市社会福利院院长李颖告诉记者,今年春节期间院内共有56位老人回家休养。从大年初二开始,市社会福利院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首批返院的主要为失能失智或家中无人照看的老人。“我们会根据要求,加强养老机构通风、消毒等工作,继续做好院内老年人观察、体温监测等工作;且暂不开展聚集性活动,引导入住老人尽量减少外出。”李颖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已逐步解除封闭管理,在做好相关防控预案前提下,安全有序恢复家属探访、接收返院(或新入住)老人等服务。通知要求,返院和新入住的老年人,应当14天内没有接触过入境未超过14天的回国人员,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新冠肺炎确诊的老年患者出院后,暂不能入住。入院时采用“先预约、再入住”的方式办理入住手续。
同时,恢复家属探视服务。通知强调,所有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应符合相关条件,养老机构应设立探访室或探访区,有序安排家属探访。
此外,全市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场所也有序恢复运营,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逐步恢复。
作者:记者 胡安娜编辑:黄靖芳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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