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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出台一线抗疫干部“暖心七条”

发布于:2020-2-7 7:53:00  浏览:752次

“这件事情本来是要问责的。考虑到主要原因不在社区,也未造成较大影响,所以只对你们进行约谈。”2月2日,在柯桥街道办事处会议室,党工委副书记曹俊语重心长地对笛扬社区相关负责人说,“接下来,要从严从紧从细做好防控对象的摸排工作。”

2月1日,柯桥区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容错纠错办法》,为奋斗在抗疫一线的各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工作人员创造了一个支持担当、包容失误的良好氛围。

该办法规定,有关单位或个人在疫情防控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了偏差失误,但能恪尽职守、履职担当,未谋取私利、未构成违法违纪的,在面临问责追究时,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免除或减轻责任的具体情形共有7条:按规定程序操作,或经授权批准作出决定、采取措施的;已按预定方案和相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出现的偏差失误系因防控对象不配合或不履行义务导致的;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需要而采取防控措施且取得实效的;疫区隔离封锁、疫情监测检测、秩序整治管理等手段措施超出规定范围和程度,但总体利大于弊的;为应对处置突发情况,言语、行为过激,引起群众投诉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疫情防控工作出现偏差失误后,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补救工作取得实效的;其他符合容错免责减责情形的。

笛扬社区相关负责人被约谈,主要是因为防控对象不配合。1月23日,卢某一家3口从湖北返回柯桥,社区多次联系他们,卢某却一口咬定从未去过湖北。最终在多方查证并出示证据后,卢某才说出实情,社区随即对卢某一家采取了相应的管控措施。

事后,柯桥街道党工委对这件事进行研判时,参照新发布的《容错纠错办法》,认为社区虽然未将防控对象第一时间纳入管控,但在此过程中已按规定程序履行了相应职责,主要原因系卢某故意不配合,且未造成较大影响,故减轻了社区责任,作出了对相关负责人约谈提醒的处理。


作者:记者 陈松
编辑:陈文华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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